快递验视制度成空文 包裹里是啥?天知道!
山东“夺命快递”致1死9中毒警方逮捕相关责任人
据大众网报道,11月29日,焦女士一家就已向广饶县派出所报案,后又向广饶县刑警大队报案。县刑警大队提取了样本,检验结果显示,黑色物质为氟乙酸甲酯。经查,这种化工原料在圆通快递潍坊分公司的封存仓库里,也曾经出现过,而且同样害过人。
昨天晚上,山东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宣传人员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目前,警方已经逮捕了几名相关责任人。等到案件基本弄清楚之后,会向社会公布具体案情。>>>
漫画:夺命快递新华社发商海春作
法律法规沦为“一纸空文” “野蛮生长”代价惨痛
2008年7月,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并施行,办法明确了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同时要求快递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拆装。
《北京市快递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则要求,快递企业在收寄信件以外的快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邹鉴威表示自己大概知道一些违禁品,如化学物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但受制于文化程度低、缺乏培训,一些快递员是否知道、能否执行,“就很难说了,现在快递员又缺,规定太多肯定不高兴。”
记者采访得知,大部分快递公司都有扫描仪,但对于普通快递员来说,无法配备,只要有客户签字就会放行。
“快递行业出事是迟早的事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陈鹏飞表示,目前关于快递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还是《快递业安全防范细则》,都详细规定了禁止邮寄的违禁物品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
陈鹏飞说,目前快递行业竞争激烈,各公司都想多揽业务,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同时,一些消费者怕隐私泄露,不愿意接受邮寄快件验视。快递公司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就不会对快件进行验视。
同时,监管乏力导致快递企业“有法不依”。“目前,多数违规的企业并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完善的法律也难以奏效。”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顺丰、EMS等少数实行直营模式的企业外,以圆通、申通、韵达为代表的大多数快递公司实行的是加盟模式,由于管理松散、监管不到位,其分公司和加盟网点一直是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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