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镇化“路线图”敲定 降低市区落户门槛
原标题: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
随着中央及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先后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济南的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昨天,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印发《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这也意味着济南新型城镇化“路线图”敲定。
目前城镇化短板
刚刚过去的2013年,济南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这一比例比全省平均数值高出10多个百分点。但总体看,济南城镇化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够快,质量不够高,城乡差别大;整体经济实力差,产业支撑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差;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偏弱,农村社区建设滞后;影响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弊端依然存在等。
未来城镇化目标
济南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全市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业人口6万人;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农村居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达到20%左右。从长期目标来看,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72%左右。
发展格局
中部集聚南北优化两翼展开
纲要提出,在城镇化发展布局方面,济南将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次中心城市为支撑、以中心镇和一般镇为基础、以新型农村社区为补充的“四级新型城镇化体系”,促进人口、产业等向城镇集聚,基本形成“中部集聚、南北优化、两翼展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我市将做大做强中心城市,高标准建设东部新区、西部新区和滨河新区。同时,大力提升次中心城市发展水平:章丘要加快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中等城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要扩大城市规模,建设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小城市。
户籍改革
进一步降低市区购房落户门槛
纲要明确,济南将以“就近就地”为基本途径,鼓励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享有养老、教育、医疗、就业与住房保障等相应城镇居民待遇。在增强县(市)及小城镇住房保障能力和就业机会、让更多农民向县城和小城镇集聚的同时,济南还将在市区继续完善现行落户政策,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将持有《居住证》作为外来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的基本前提,积极探索居住证制度与户籍登记制度衔接机制,为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参加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员落户提供“阶梯通道”。
纲要还明确,将统筹考虑市区综合承载能力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有序调控人口发展规模,进一步降低市区购房落户门槛。
社会保障
改善弱势群体聚居地人居环境
根据纲要,我市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制定并落实新就业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政策。重视老城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聚居地的人居和交通环境。
济南还将多渠道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
我市将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机制,加强社保缴费的监管力度,提高农民工城镇社保参保率。扩大社会救济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纳入社会救济范围。
为鼓励城镇吸引外来人口,我市还将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探索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建立激励吸纳外来人口的长效机制。
城中村改造
今后4年启动226个城中村改造
纲要提出,将加快城中村改造,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将城中村、“村改居”统一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政策。逐步剥离户籍登记之外的户口附加功能,让居住在城市的外来人口与市民共享社会服务和福利。我市还明确:“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保持长久不变”。
我市计划今后4年内先期启动226个城中村改造,其中今年启动改造、续建92个。“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我市将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打破村域界限,实行多村整合、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生活、生产及公共服务设施。 (本报记者王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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