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首次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出规定
原标题;滨州首次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3月28日,记者从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获悉,滨州市下发文件,首次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近日,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滨发〔2014〕5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滨州市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滨办发〔2014〕5号),比较系统地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在滨州市属首次。
在此次会议上,传达了市委及市委、市政府两办两个5号文件精神;通报了市政府对博兴县“12.5”和阳信县“1.1”事故的处理意见;安排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工作重点放到事故预防上,坚持标本兼治,打好春季安全生产攻坚战。会议要求,清明节就要到了,有关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旅游、林区防火、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工作,强化监管,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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