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跳出”广场舞扰民困局
据多地报道,广场舞噪声扰民已成为一种“全国现象”。江门作为全国推广百姓健康舞的示范城市,无论广场、公园,还是较宽敞的空地,已成为中老年人跳舞的“根据地”。附近居民对于高分贝音乐怎么看?噪声扰民的情况该如何解决,是否有必要向广州那样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广场舞?
社区广场舞成投诉重点
江门自2011年加入全国第一批“百姓健康舞”试点推广城市,成为广东省第一个试点推广城市以来,在全市城乡大力推广普及“百姓健康舞”。在“百姓健康舞”的26首舞曲的带动下,市民还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发展了其他舞蹈,广场舞日益成为中老年人每日的必修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百姓健康舞”推广惠及群众由2011年的十余万人跃升至目前的约70万人。然而,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投诉却时有发生。笔者在江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站输入关键字“跳舞”搜索发现,从今年元旦到目前为止接到广场舞噪音投诉130多次。
上周,笔者走访了东湖广场、育德健身广场、天龙社区公园、幸福新村的幸福公园等广场舞“根据地”,发现为方便附近居民前往锻炼,广场舞的锻炼场所一般就近选择社区公园、社区文化广场,甚至社区较宽敞的空地,这些地方往往紧邻居民楼,且没有任何阻隔。所以,社区公园、社区文化广场或距离民宅比较近的场所则成为投诉重点。
不过,也有一些队伍因为找到合适的场地,适当安排时间,也能够规避“噪音风险”。在江门电信大楼前面有一个100多人的广场舞队伍每天都能尽情跳舞,她们的阵地原本在珠江帝景湾小区内,考虑到地方小、音量大了影响附近居民,在征得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意后转移到这边,这里四面没有民居,成了她们跳舞的风水宝地。像东湖广场、育德体育公园等占地面积较广,距离民居较远的投诉率也较低。
市民呼吁规范管理
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相关法律对社会生活噪音有所限定,然而,由于无相关具体细则,且公安部门也无法界定广场舞音乐是否达到噪声标准,接到市民投诉后,公安部门一般通知民警到现场劝阻,或联合居委会进行调解,或建议练舞者转移到类似东湖公园、东湖广场等距离民居较远的公园、广场。就目前而言,因广场舞噪声问题导致的街坊间的纠纷一般都能解决,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屡犯者,公安部门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调解。他认为,对此类群众事件,按社会行为准则、社会道德规范约束来管理,效果会比法律的强制性更佳,“是否需要像广州那样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广场舞,需要通过调研,倾听大部分市民的意见。”
然而随着广场舞的流行,广场舞队伍的增加,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广场舞逐渐成为市民的呼声。例如网友“木禾子2012”认为,江门应该制定相关规定,成立管理队伍,落实执行力度,最好划分场地和时间段,进行相应的文娱活动,做到大众娱乐生活有序进行;网友“收买佬v”建议派管理人员或治安人员到广场、公园对噪音扰民进行管理,减少噪音扰民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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