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两家人房屋交易 惹来蹊跷连环官司(图)
2010年12月8日,丹阳市国土局在《丹阳日报》公告注销了贡博望的土地证。
“但庭审没有加入我方做第三人,丹阳市国土资源局也没有举行听证,”吴玲华认为审判结果过于草率。2011年5月,她作为父亲的委托代理人向丹阳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等到12月才得到回应,吴玲华说当时法院以等待民事裁决为由拒绝受理。2012年2月,吴玲华再次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很快仍以相同理由被驳回。“贡博望打行政官司时,我们双方的民事官司也在进行中,为什么他的行政诉讼就能很快判决呢?”
2012年7月9 日,民事二审判决驳回贡博望要求确权的诉讼请求。到此,丹阳市人民法院终于在7月30日受理了吴玲华的行政诉讼,同时加贡博望为第三人。
诉讼长跑 何时是尽头
2012年12月5日,江苏省高院受理贡博望要求再审的申请。经过听证,省高院在2013年2月1日做出“指令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的裁定。民事诉讼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被撤销。 民事诉讼又回到了原起点,吴玲华一家的行政诉讼随之放缓,吴玲华说法院开始说要向上级申请,后终于在2013年10月17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宣布中止审理。
记者看到,裁定书上写着“因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协议效力以及房屋权属的确权争议,故需以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理结束,因此依法裁定中止审理。”
2011年4月吴玲华向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撤销《注销贡博望土地登记决定》是违法的。据吴玲华回忆,当时法制办工作人员看了材料后表示程序的确违法。但之后却没有任何处理结果,两年多里吴玲华多次询问,只得到“要等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的回应。
记者电话采访了行政诉讼审判长徐云芳,他表示行政诉讼的确已经中止,在等民事诉讼结果,原因已经写在裁定书里。随后以在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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