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菜价“逢冬必涨”:摊位身价倍增 人工费翻番
资料图
原标题:菜价上涨困局如何突破
据河北省物价局统计,11月8日-14日,河北省8种大路菜平均零售价格同比上涨25.4%。
每到冬季来临,蔬菜价格必涨,这几乎成了一个规律。
冬季来临、菜价上涨,不可否认有天气因素影响,但蔬菜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中间环节名目繁多,且不断上涨的费用,更成为菜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如何突破这一困局呢?
本报记者 陈鹰
把控好流通环节最重要
记者接触、采访的所有蔬菜进货商、批发商,都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主要是日益上涨的蔬菜装箱费、装车费、进菜批发市场收取的中介费、过磅费等费用,增加了蔬菜的成本。西红柿还没从地头动身,装菜箱(袋)的成本就有了,每斤坐地先涨一角多,人工费几乎两三年翻一番。
而从地头到了批发市场内,摊位费又是一剂“催涨剂”。在中间商手中倒来倒去的过程中,摊位费“身价倍增”,租金上涨的速度已让批发商们难以接受。菜贩的摊位大多是从中间的承包商手里转租而来,签订租赁合同,几乎每次合同到期都会涨价。在石家庄的多个菜市场,不少商贩都表示,不断上涨的场地租金让他们不堪重负,只能摊分到菜价上。
蔬菜不像其他消费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交给市场去调节。蔬菜是居民生活每天的必需品,让菜价平稳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几年前被人们质疑的“最后一公里”身价倍增的说法就是针对流通环节的。现在,情况似乎好转了一些,但看起来还没有根治,政策发力的空间依然存在。这正是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操心的地方。
对症的政策为菜价“瘦身”
今年5月份,省商务厅根据河北省出台的《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为减轻流通企业税收负担,河北省将尽快制定完善流通业税制改革办法,落实支持流通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重点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同时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蔬菜经营者晓亭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在运输蔬菜途中,基本没有什么别的额外的费用。在批发市场,也不像过去几年前那样有这费那费的。只是摊位费明显高了,他们开玩笑说:“是不是都加到摊位费里了?”
河北省还从2013年起,3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而在2013年6月份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其“主要目标”更加明晰:围绕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优化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逐步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完备;农产品零售网络全面覆盖、分布合理;农产品物流配送渠道通畅、运营高效,切实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到2015年,设区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30%;超市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50%以上。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三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45%和70%以上。
业内认为,如果这些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蔬菜价格就有望平息其太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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