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八项措施改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
原标题:天津出台改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八项措施
中新网天津8月29日电(记者 张道正) 记者29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的八项措施》近日已印发给天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及各直属单位,要求他们照此执行,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
据了解,八项措施为:集中审批,促进精简高效;帮扶解困,体察群众疾苦;集中攻坚,解决信访难题;强化管理,力戒慵懒散奢;严格监管,落实财经纪律;加强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依法管理,严禁乱收乱罚;方便群众,完善窗口服务。
这份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作风八项措施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天津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表现突出、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实施整改,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与此同时,要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公务员作风投诉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及时调查处理对公务员的投诉。
《通知》指出,要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乡镇(街道)、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一线为重点,创建一批人民满意示范岗和示范单位,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进公务员作风转变。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全面考核公务员作风表现,对作风表现差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给予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通知》要求,严明公务员纪律,对存在"四风"问题以及上班打牌、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迟到早退等纪律涣散和无所作为、不思进取、浑浑噩噩等作风慵懒的,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之风,严禁公务活动不计成本、大手大脚。完善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和支出,加强政府采购,清理整顿行政性收费,压缩政府一般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贯彻法规不走样、落实政策不变通、执行命令不含糊。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切实解决政令不畅、不顾大局、邀功诿过、争权推事、失职失察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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