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受困“案多人少”
原标题:法官受困“案多人少”
■编者按
1980年邓小平指出:“一般资本主义国家考法官、考警察,条件很严格,我们更应该严格,除了必须通晓法律、政策、条例、程序、案例和有关的社会知识之外,特别要求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之路,正是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的。
那么,我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如今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给出了答案。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有19.5万名法官、15.1万名检察官、21.5万名律师和1.2万名公证员,法律职业者总数为57万余人。
报告认为,中国法律工作者经过30多年的职业化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缺乏足够的职业化法律工作者的局面。但是,法律职业者在总量增长的同时,区域发展不均衡和司法腐败等问题引人关注。
此外,我国在管理法律工作者的观念上,仍然将法官和检察官作为公务员来管理。专家认为,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是两个概念,我国应在制度上给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提供更多稳定性保障。
对于未来我国法律职业的发展,报告建议,必须注重我国纠纷解决的整体布局,在发展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的同时,不应使其他法律工作者边缘化。尤其在大量的诉讼集中于法院的情况下,更应该注意诉讼分流,在不同的法律工作者之间形成一种互补与合作的关系。
法治周末记者 刘惠生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拥有法官19.5万名,相比1979年增加了2.31倍。但是每10万名人口法官数量只增加了1.38倍,为14.5人。另一方面,一审结案量增加了13.52倍,远远超过了法官增长率,每名法官一审结案量增加了3.93倍。
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发布的《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指出,在我国法官数量迅速提高的同时,法官的文化素质、专业素质也获得了很大提高。
中国法律发展报告记载,1995年颁布的法官法,第一次对法官的学历要求作出规定,到2001年修订时,法院工作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达80%,其中,审判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接近100%。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所指出的既缺乏数量、又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但同时,“案多人少、司法公信力下降”等新的问题开始困扰法官队伍建设。
“解决纠纷的思路,不能局限在法院内部,有人提出扩编,扩到多少才够?所以要有一个整体思路。”报告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景文教授对法治周末记者特别强调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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