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公共租赁房如何申报
原标题:东房快问快答:东营市直公共租赁房如何申报
在日常的工作中,笔者常常会碰上有网友咨询一些关于买房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在买房过程中大多数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为更好的为朋友们解疑答惑,我们开设“快问快答”栏目,以期对您的置业计划有所帮助。
资料图
快问:你好!我符合“新就业已婚职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准备资料时发现没有户口本,因为我们2011年结婚至今一直未合户,我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对象在单位的集体户上,请问以户籍证明代替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应该怎么办?谢谢!
快答:您好。经咨询申请市直公租房无户口簿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另据了解,东营市直公共租赁住房已于12月9日开始申报,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如何申报心存疑问,对此,我们将对《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度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13)175号文件的重要规定予以梳理,以期给申请者提供更好的帮助。
房源位置:
东城北一路以北、登州路以东。
房源详情:
共939套,其中一期243套,目前已竣工,达到入住条件,二期696套,正在进行单体工程施工,计划2014年6月达到入住条件。房屋套型分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两室两厅,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房屋最终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的面积为准。
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9日—2014年1月10日。
租期及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为3年,执行月租金6元/平方米。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取得住房或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承租人应当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经复核承租人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
申报区域范围:
中心城规划区(不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东至康洋路、南至南二路、西至东青高速公路、北至北二路以内区域。申请人可在该范围内工作或居住,但不含胜利油田职工。
资料图
申报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中申请人须为本申报区域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村委会户口除外);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953元;
3.在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未租住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
5.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或有机动车辆但购置价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6.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年满35周岁(1978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无房人员,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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