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实施进入倒计时 各方争议不断
争议不断
事实上,自提出之日起,有关“汽车三包”的争议从未停止过。“我认为汽车就不应该搞三包!”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看来,由上万零部件组成的汽车,是工业产品的终端集成产品,而这些工业产品有的根本没有三包,让汽车替这些工业产品来担责是不合理的。
中国的市场环境不成熟、相关规章待商榷也是外界对“三包”能否顺利实施感到担忧的原因。
争议点之一是“谁销售谁负责”并不具备合理性。在业界看来,由于生产厂商与经销商责任不明晰,很可能带来大量“扯皮”。
北京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云参与了“三包”草案的意见征集。在他看来,由销售商负责的规定有失偏颇,“我一直主张三包应该由生产者负责,销售商是协助或者是受生产者委托的执行者。”
北京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刚也称,“车是生产商的产品,经销商只是一个卖车人,所以一旦有问题,车能不能退,经销商说了不算。”
此外,根据“三包”对销售者的界定,提车方、收款方和开具发票方必须一致,才能被认定为销售者,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可能提车、收款、发票并不是同一家。
由于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消费者在维权时遇到的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等问题仍未解决。
对这一窘境,作为国内汽车技术研究领域的权威部门,负责C-NCAP碰撞测试的中汽研也毫无办法。
赵航称:“什么是具备三包中退的条件、换的条件?我们是定不出来。如果接到三包要退要换的(鉴定),我们最好不接,接了也无法判断。”
在即将实施的“三包”中,质检总局将通过第三方独立鉴定机构和争议专家库来进行鉴定。但在张维云看来,在目前体制下,鉴定机构和人员均不独立,且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无法保证鉴定结论公正、独立。
此外,专家库成员多数来自生产商或4S店,和车企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很难保证不受干扰地提供意见。
针对“三包”的具体方案,业界也有颇多质疑。在早先的草案中,有专门针对发动机、变速箱等总成单设“三包”期的规定,但最终出台的“三包”规定把这一点给删除了。
这实际上是减轻了生产者的“三包”责任,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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