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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纪委公布8个部门单位巡查监督情况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今年8月以来,淄博市纪委组织开展第二轮巡查监督,巡查组先后对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房管局、淄博市安监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老龄办、淄博市科技局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巡查监督。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班子内部民主氛围不浓厚,民主决策有时流于形式。对述廉工作重视不够,个别班子成员述廉内容与往年雷同、查找问题相似。违规在非政府指定培训点举办培训班,违规为个别领导干部报销私家车辆保险费。局所属单位违规搭车发放精神文明奖。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有的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有好人主义思想。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在非政府定点印刷单位印刷统计资料。财务管理不严,违规列支办公经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巡查组对淄博市统计局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停止下属事业单位搭车发放精神文明奖,收回违规报销的私家车辆保险费,纠正不在政府指定培训点组织培训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财务支出。

淄博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完全符合实际,局党组诚恳接受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件对账销号,务求整改工作实效。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老龄办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4日,淄博市纪委第七巡查组向淄博市老龄办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老龄办党组书记,对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老龄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不细、不实现象。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对需会议研究的事项,有时采取打招呼的方式通过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较弱,对部门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重视不够。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有的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未按财务规定科目列支有关费用,越权代管有的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巡查组对淄博市老龄办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科室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派驻工作制度规定,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下属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程序,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支出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宣传报道费用支出。

淄博市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中肯实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对号入座,细化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不留死角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促工作提升。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科技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4日,淄博市纪委第八巡查组向淄博市科技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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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巡查 风险防控 账务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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