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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纪委公布8个部门单位巡查监督情况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今年8月以来,淄博市纪委组织开展第二轮巡查监督,巡查组先后对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房管局、淄博市安监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老龄办、淄博市科技局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巡查监督。

原标题:淄博市纪委公布8个部门单位巡查监督情况

淄博齐鲁网11月26日讯(本网记者)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今年8月以来,淄博市纪委组织开展第二轮巡查监督,巡查组先后对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房管局、淄博市安监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老龄办、淄博市科技局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巡查监督。各巡查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把发现问题、强化监督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实行巡查监督与纪律审查压茬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或立案调查,顺利完成了巡查监督任务。

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巡查监督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近日,淄博市纪委各巡查组分别向7个市直部门单位反馈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7个部门单位巡查监督情况公布如下: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规划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一巡查组向淄博市规划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对个别提拔对象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及时。重大事项决策存在违规问题,办公楼修缮工程个别项目未按要求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以及规划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岗位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干部作风存在“庸懒散”现象。违规借用外单位、企业车辆,有的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规范不严格,有的规划审批项目程序不规范,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或出资办企业。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彻底,继续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经费,执行账务制度不严格,为施工企业垫支资金,存在资金收回风险。

巡查组对淄博市规划局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对局属单位、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若干规定,退还借用车辆,封存或停止使用超标车。按照组织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的政策规定清理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出资办企业问题。强化对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的监管,制定完善监管措施,督查整改违规问题。三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管,减少行政开支,纠正向下属单位报销费用。解决垫支资金问题,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淄博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中肯实在。局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领任务,带头抓好整改落实。要健全责任体系,层层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跟进督办追踪问责,分门别类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房管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二巡查组向淄博市房管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落实派驻工作制度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意识不强。队伍管理措施不力,对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所属系统有的干部违纪违法。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个别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电话补贴,违规设立考评表彰项目。对所属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下属单位违规问题突出:有的下属单位和所属企业违规发放服装,违规设立民办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设立经济实体,违规借用企业账户存放专项资金,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内审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对反映局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案,依纪作出处理。

巡查组对淄博市房管局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和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规定,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委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管理、发放福利补贴等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清退违规发放的手机话费补贴,取消违规设立的考评表彰项目。三是加大对下属单位监管力度。清理规范下属单位违规设立民办非企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其所办经济实体兼职等问题,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和问责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淄博市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把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三巡查组向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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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藏亚楠]

标签:巡查 风险防控 账务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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