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严厉打击消费侵权 违法企业入“黑名单”
2013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入开展治理整顿,严格12315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标准,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据省工商局了解到,截止2013年底,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1.2万件,其中受理申诉60017件,达到近三年的最高峰值,调解成功445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07.49万元,有效地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探索流通企业重点商品质量准入
目前,省工商局以5大类商品为重点,指导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准入制度。一是指导商场超市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档案和供货异常名录、开展商品质量抽检、落实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定期评估商品质量、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发挥消费者维权站作用。二是指导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借鉴商场超市商品质量准入措施,建立场内经营者信用档案,探索重点商品备案,及时处理消费纠纷。三是引导个体工商户,强化重点商品供货信息公示,留存商品合格证明文件。通过指导经营者探索建立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强进货检查验收,遏制假劣商品流通,倒逼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2014年1月初,省工商局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日用洗化用品五大类商品为重点,采取整体推进、压茬进行的方式,组织全省系统用2年的时间,开展重点领域消费侵权专项整治,指导经营者开展商品质量准入工作,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向社会公示专项整治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挤压假劣商品空间,维护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强化严管: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坚持宽进严管、简政放权、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将强化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完善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意见》提出了7项强化监管措施,包括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牛启忠表示,“被载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等将在办理相关的登记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受到限制。”。
同时还将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
山东省工商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等重点场所,乳制品、酒类、食用油、调味品、饮料、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组织全省系统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涂改过期食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3年,全省系统在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9.1万余户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563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637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从而有效地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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