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宽进严管”21条:严重违法企业将入黑名单
新闻发布会现场
28日上午,从召开的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优化市场环境“30条”意见收到了明显成效。山东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理论上,“一元钱可注册公司”;同时加强监管,严重违法企业将进“黑名单”。
10项举措“简政放权”:一元钱即可注册公司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将努力破解“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坚持宽进严管、简政放权、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强化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完善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在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方面提出了10项改革内容,即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名称登记改 革、实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实行登记管辖便利化改革、实行登记流程便利化改革、实行“多证联办”便利化改革。
牛启忠说,“理论上,实现了‘一元钱可注册公司’和‘零首付’,大幅度降低门槛和创业成本。”另外,还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申报人申报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牛启忠说。
强化严管: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意见》提出了7项强化监管措施,包括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
牛启忠强调,“被载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等将在办理相关的登记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受到限制。”。
同时还将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
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意见》要求,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响应,完善警示、惩戒制度,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多元监管格局;同时强化企业自我管理。
牛启忠强调,这些措施将强化信用约束,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市场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格局,倒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石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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