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谈全会《决定》设计:可用“大通关”等概括
记者:我们很早就听说了“大通关”。为什么全会《决定》还要强调内陆与沿海实现“大通关”呢?
黄奇帆:的确,沿海口岸之间已经实现了“大通关”。但是,内陆与沿海口岸通关仍是“两张皮”。现在的通关制度,对内陆有三个不利。一是口岸管理涉及10多个部委,“多龙治水”,协调困难。由于内陆地区外贸体量很小,所以内陆的难处远甚于沿海。二是通关制度中海关、检验检疫、边防以及港口、货代、船运等环节众多,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各不相同,分别执法和作业,大大增加了企业通关成本。内陆不仅要面对共性问题,还要协调与沿海、沿边口岸的关系,更是难上加难。三是现行执法平台封闭运作,口岸通关管理机构和专项监管机构事权独立,通关管理信息自成体系,企业需向不同的机构多次申报。内陆的出口货物一般要到沿海换装、集拼,电子申报数据核对费工费时,获得出口许可的时间被严重拖延,与沿海、沿边企业难以处于公平竞争水平。
所以,全会提出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就操作层面而言,重点要推动三项工作。在管理模式上,推动口岸大部制改革,实现口岸管理“一口对外”。这是国际惯例和大势所趋。美国在“911”后,国土安全部下设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就行使了原分属不同部门的口岸管理职责,实现了口岸管理“一口对外”。我国也应整合口岸管理相关职能,推行大部制,货物进出实行海关“一口对外”监管,旅检实行“边检管人,海关管物”。在管理方式上,协调国与国之间、内陆与沿海之间的通关和口岸,形成协同高效的“一卡通”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是国际趋势,例如欧盟内部在一国海关检验后,就无需重复查验,只在报关点记账确认就行。我们应以电子口岸为基础,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通过“一卡通”平台,使海关、质检、边防等部门都在这个平台上运行。在政策保障上,提升内陆口岸的级别。有些内陆城市事实上已成为国际大通道的起点和枢纽,但其铁路、内河口岸仍属二类口岸。政策滞后于实践,造成了政策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尽快增设内陆水运、铁路一类口岸,通过完善政策为内陆开放保驾护航。
记者:30多年前,您曾参与了我国第一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的制度设计。前几年,您又推动重庆获批了一个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虽然重庆保税(港)区发展很快,但与沿海的保税区、自贸园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那么,您认为内陆保税区怎么才能成为更好地服务内陆开放的大平台呢?
黄奇帆:保税(港)区是在境内关外的非关税区,其实比特区还“特”,它是促进开放的强劲发动机。然而,从1992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入正式运营以来,保税(港)区都布局在沿海沿边,内陆一个都没有。后来,得益于中央对内陆开放的大力支持,“为凤筑巢”,给重庆当时已有较大规模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设立了两个保税(港)区。事实证明,中央的决策是正确的。虽然,我们两个保税(港)区与沿海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它们确实有力地带动了全市进出口总额的快速增长,从几年前的70亿美元达到现在的660亿美元,增长了近十倍。
这次全会《决定》对内陆建好保税平台指明了路径。落实全会精神,关键要在保税(港)区功能上做好文章。一是要体现保税区集聚和辐射功能,用足、用好、用活保税区加工贸易的政策。比如,开展“委内加工”,推动区内代工企业承接区外品牌商订单;试点“区中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等在区内开展一般贸易和保税贸易,促进形成特殊的产业链和集群;试行选择性征税,针对内陆保税区加工产品内销较多、零部件本地配套等特点,改变沿海做法,对保税区加工内销产品,实行入区国产料件不征不退、只对进口料件或成品征收关税;建立产品核心料件的集散分拨中心,提升产业集群协作、配套程度等。二是要拓展保税贸易、服务贸易、自由贸易的服务功能,打造国际国内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大平台。利用现代信息、电讯技术在保税区内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内陆与沿海相比没有物流距离远的劣势,反而具有综合成本低的优势。因此,内陆保税区应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对物流距离不敏感的大数据、软件外包、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维修测试等业态,同时开展进口商品保税展销,改变高档品进口渠道窄、环节多的弊端,把大量出国旅游购物消费留在国内。三是应升级功能,努力发展成为内陆自由贸易园区。自贸园区本质就是保税区的升级版。全会明确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为内陆保税区指明了升级的方向。因此,内陆保税区要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税收等领域实行特殊管理体制、政策,进一步拓展功能。
记者:在大家印象中,只有沿海才能发展加工贸易。重庆的发展实践似乎打破了这个传统认识。您认为内陆要怎样才能发展好加工贸易呢?
黄奇帆:过去30多年,我国加工贸易确实分布很不均衡,几乎都在沿海,直到最近几年内陆才有。这主要是因为,原材料和零部件大部分来自海外,产品也销往海外,这种“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模式不适合内陆。沿海到内陆2000多公里的物流成本抵消了利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内陆过去没有保税物流平台,海关、边防要重复查验,手续繁杂,费时费力。
这次全会特别提出了要创新加工贸易模式的要求。怎样落实全会要求,创新模式呢?实际工作中,我觉得应抓好四个重点。一是建立整机加零部件生产的全流程产业链,推动加工贸易由水平分工变为垂直整合,70%~80%的零部件本地制造,就能变“两头在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使进项物流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归零,从根本上解决内陆进项物流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解决好保税物流和出项物流。充分利用内陆保税区、国际铁路大通道,发挥铁、空、水等内陆口岸作用,促进产成品和料件进出口关检便利化,降低产品外销物流成本。三是注意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拓展,占据加工贸易“微笑曲线”两端,尽可能留下高附加值。在品牌商层面,吸引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落地,吸引跨国公司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内迁;在代工层面,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拓展,实现由单纯的代加工(OEM)向代设计加工一体化(ODM)转变,推动OEM向ODM升级;在零部件层面,吸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核心零部件厂商落地,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面发展。四是形成以人为本的员工服务新模式,构建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
记者:现在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不惜“血拼”。您觉得该如何避免这种内耗呢?
黄奇帆:您提到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模式创新比“血拼”更有智慧、更可持续。我们要认真落实全会的要求,放宽准入门槛,打造外资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引资、引智、引技。所谓“全方位”,即向美、欧、日、韩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平等开放。所谓“宽领域”,即只要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就允许外资与国资、民企一样投到各行各业中去。所谓“多渠道”,即允许外资“绿地投资”、直接并购国企和民企以及通过QFLP、私募基金、风投等形式进行股权投资,或以技术、管理等要素入股投资、创业等。近几年,重庆按照上述理念持续推进,营造了便利化的投资环境,实际利用外资额较5年前增长了近10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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