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民快递5800元电脑中途消失 韵达50元欲了事
原标题:5800元电脑快递中途消失 韵达只赔50元欲了事
家在潍坊的张女士11月份给在岛城上大学的孩子快递了一台电脑,不想这电脑竟然在快递途中“消失”了。“我们找韵达快递公司索赔,该公司一开始说赔500元,最后又说赔50元,现在连谈都不和我们谈了,这态度让我们受不了。”张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投诉说。
快递丢失赔偿难谈
张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在11月中旬表示需要一台电脑完成功课,恰巧女婿刚买了一台新电脑,她就商量女婿把电脑给儿子先用一阵,女婿戴先生很爽快就把电脑送到了她家中。11月25日,张女士委托韵达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发货。按照正常情况,第二天电脑就应该到达张女士儿子手中,可是过了几天,她儿子都没有收到电脑。张女士打韵达快递的电话咨询,对方表示帮她找找,最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承认快递丢失了,并且提出了500元的赔偿方案。“电脑价值5800元,而且还有很多资料,我当然不能同意这种解决方案,而是希望他们找回电脑,但是他们又给我岳母打了一次电话,最后竟然得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果。”戴先生说。
在拒绝了该方案后,韵达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又给张女士打了一个电话,因为在公交车上张女士没听清对方说什么,没说几句话就挂了电话。然而,等张女士再次根据快递单号查询快递记录时,记录上竟然显示她已经接受了50元的赔偿方案,对此张女士提出异议,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听不懂她的方言,所以认为她同意了。随后,普通话较好的戴先生开始接手处理此事,但是韵达快递公司却迟迟不给出新的赔偿方案。
赔偿不限于5倍邮资
昨天上午,记者拨打了韵达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对于张女士所说的处理过程接线员没有太多的解释,只是承认此快递存在纠纷,该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会联系消费者商谈赔偿方案。但是截至下午6时,韵达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联系张女士和戴先生。
对此,山东中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纪奎表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只要消费者能提供发票,发票上的电脑型号与快递电脑型号一致,那么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电脑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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