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廉政保证金实行11年:38年不违纪可拿7万
“变相福利”还是“必要成本”?
廉政保证金制度推行11年,争议从未止歇。
“我工龄30多年,每个月基本工资是1280块,而且像我这样的科员,也没有什么腐败的权力和机会,本来钱就不多,一年还要扣那么几百,这算什么事?”身为浏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的覃意婷抱怨说。
而浏阳市发改局的年轻科员陈志明(化名)的不满则在于,廉政保证金是在公务员退休之后发放,但公务员退休后并不是最缺钱的时候,“反而现在才是我们最需要钱的时候,要买房,结婚生孩,这个时候扣钱,到老了经济相对优裕时再给我们,这似乎有点本末倒置。”
陈志明表示,10年前的几十元钱或许还算点钱,但现在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到我20多年后退休,几万块的廉政保证金还有多大意义呢?”
此外,廉政保证金来源于单位行政经费,而且政策仅覆盖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亦令部分基层公务员质疑这是“拿纳税人的钱为给领导发变相福利”。
“变相福利的说法,这要看从哪个角度看。”浏阳市纪委人士回应说,“站在确保公权力运行和保证公务员廉洁这个层面来看,即使是纳税人的钱,这也是一个必要的成本,公众对此应该有一定共识。”
更大的争议在于廉政保证金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在不少人看来,它的形式作用大于实质。覃意婷的几位人社局同事认为,现在官员贪腐金额动辄上百万,区区几万元廉政保证金不足以令官员自觉抵制其他诱惑。
对此,浏阳市委一位副书记在2005年时曾回应争议也承认,廉政保证金“最大的不足在于额度小了,与国外的经验差距很大,限制了效果”。不过他指出,国内的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公务员的经济、心理承受力。
“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实质是经济处罚,这也是与党纪政纪进行互补。对个别后进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他们来说可能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只有触及他们的经济利益,才能使他们感觉到痛痒,起到一定的震慑和惩戒效果。”浏阳市纪委人士表示,11年来仅有57人被扣廉政保证金,和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之前的1997年到2001年平均每年175人落马相对比,就是很好的佐证。
这位纪委人士向记者透露,浏阳会继续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如果接下来中央有关于廉洁年金的新政策出台,到时再按照新政策作调整”。
据了解,在廉政保证金制度推行之初,浏阳市纪委人士曾设想,未来可考虑将养老保险、退休金等一系列社保内容联系起来,将这些与廉政保证金捆绑一起,那样也许就能真正起到“保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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