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干部为解决政治待遇偷拍书记被判刑 视频未公开
图片来源:南都网
原标题:湖南三干部偷拍县委书记被判刑
南都讯记者 占才强 实习生 王伟凯
罪名成立,获判有期徒刑———昨日,广受关注的湖南麻阳“偷拍县委书记”案在怀化市鹤城区法院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案情:为解决政治待遇“监控”书记7个月
相关书证显示,3名被告人均为麻阳县当地干部:李熠为麻阳县委督查室干部,杨凡为县法院干部,刘阳为县公安局绿溪口派出所所长。3人均为80后,文化程度均为大学本科。
经查明,去年2月,三人共同谋划在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内安装监控设备,并将所购买的窃听、窃照设备安装进胡佳武办公室的饮水机,对其监控偷拍近7个月。去年10月,被告人将制作后的视频播放给胡佳武,同时提出解决政治待遇的要求。随后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4月被检方控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7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3名被告人的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
昨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阳的代理律师翟勇向南都记者表示,对这一结果感到失望,刘阳及另两名被告人当庭就提出了上诉。
翟勇说,在判决书中,一审法庭对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均未予采纳。他认为,本案不论事实如何,单纯就罪名而言并不成立。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要件之一,是必须要造成严重后果。按司法解释,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但本案显然并没有这些情节。
翟勇称,昨日宣判后3名被告人家属均表示,如果到了二审还是这个结果,他们仍会继续申诉。
家属:“敏感”内容未公开县委书记照常上班
被告人李熠的父亲昨日也对一审判决表示失望。他对此案的不满还在于,不知何故,此案始终“回避”了另一方当事人的“问题”。据他了解,被告人所拍视频记录了10余次县委书记涉嫌受贿的内容,但这些重要的视频物证并没有在法庭上播放,视频内容至今仍未公开。3名被告人的家属也没有听说有关方面对此做过何种调查,至今县委书记仍照常上班。这种片面的审判,对被告人来说不公平。
昨晚,刘阳的妻子给南都记者打来电话称,在庭审过程中有一个细节,被告人李熠曾在庭上提及视频内容,但刚说出麻阳县发改局某领导给县委书记送红包,就被法官打断了,“法官让他不要在庭上说这些敏感内容。”
李熠的父亲认为,3名被告人虽有过错,但尚未构成犯罪。他证实李熠当庭提出上诉,并表示如果最终被判有罪,仍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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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县委书记
“像一部谍战大片”,湖南省麻阳县委宣传部证实,针对县委书记的监视长达半年之久。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没想到,他的办公室会成为偷窥者的乐园。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躲在办公室角落的摄像头,后面是几双“身边人”的眼睛——— 县委办督察员、县法院书记员、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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