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遭禁别墅藏身“度假村” 以租代征千亩地
原标题:别墅藏于“度假村” 遭禁项目落户山东邹平
别墅隐身高尔夫球场
外围是高尔夫球场,深处是四星级大酒店、别墅群,开发商改制前曾是供电部门的“三产”,别墅区的业主除了“三产”领导,还有别墅建设时在任的供电公司主要领导,记者经过多方求证,现任供电公司总经理在别墅区也有房产,供电部门解释总经理购买别墅的理由是总经理在“三产”任董事长。
上千亩土地“以租代征”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董镇坊子村村委会门口有一块空地,那里每天都会聚集许多“闲人”,他们在一起打牌、聊天,这成了村民们打发无聊时光的消遣方式。造成这种景象的原因在于村民的土地陆续被租用,政府部门未能安置收入稳定的工作。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多少年来当地农民一种很传统的生活方式,雪花山度假村等招商引资项目在当地落户后,农民的土地没了,延续了上千年的生活方式正在慢慢发生转变。中国商报记者采访中发现,邹平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跑马圈地”,然而,在征地过程中却很少兼顾失地农民权益,一些具体做法更是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据了解,雪花山度假村修建时,坊子村、韦家、侯家村、夫村等村庄大面积土地被占用。除了占用村民的耕地外,村民们承包的山地也被占用,项目从开始修建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村民土地被占用后,当地政府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政府每年给村民的土地租金按照“吨粮”来进行换算,所谓“吨粮”是指每年1000斤小麦和1000斤玉米折价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在坊子村村委会门口的村务公开栏张贴着坊子村发放“地租”明细,“地租”涉及西环路、黛溪河治理、雪花山度假村修路、雪花山2期等。
据媒体报道,早在1999年12月,坊子村、侯家村等村的部分村民与村委会协商签订了林业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2003年3月中旬,坊子村等五个村的村民们突然接到村委会通知:根据县里招商引资的精神,中止这几个村村民的山林承包合同,一次性退回前五年的承包费。当时承包户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种植了大量的苹果、葡萄、李子、刺槐等果树和经济林。
事后村民找到的两份合同显示,2001年12月,西董镇政府与侯家村村委会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60年。合同规定,由镇政府付给村里18万元承包费,分六年付清。这份合同没有写明山林承包面积。
2002年12月8日,西董镇政府与邹平电力集团公司(齐星集团前身)签订雪花山荒山地租赁开发合同。合同规定,邹平电力集团公司租赁西董镇山地3400亩,其中可利用面积2620亩,租赁期50年,每亩占地租赁费为1000元,租赁费共计262万元,加上房屋、经济林等折款36万元,邹平电力集团公司付给西董镇政府租赁费总计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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