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水城乡医保并轨 存在农村“补贴”城市现象
原标题:医保并轨 尚待长效观察(深阅读)
山东东营、安徽铜陵等地分别开始试水城乡医保一体化,力求城乡居民从缴费到服务实现同待遇。取代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这段时间运行得怎样?
待遇普遍提高,农村居民得实惠多
家住山东东营农村的万村英老人,2013年4月突发冠心病,在东营市人民医院做了介入治疗,花费了55705元,而出院时个人仅负担了16978元,城乡居民医保为其报销38727元,万村英本次就诊治疗费用比城乡医保一体化以前多报销资金1万多元,居民医保待遇大大提高。
东营市自2012年12月份试点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一制两档、待遇与缴费档次挂钩”,个人筹资标准设置两个缴费档次,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20元。
据东营市社保中心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新制度中的待遇标准均高于之前两项医保制度的待遇。其中,农民待遇提高更为明显:在住院报销比例方面,原先在乡镇级、县区级、市级、省级和省外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比例分别是90%、70%、55%、50%和25%,而现在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如果选择一档缴费,负担比例分别是90%、75%和60%,市外同级医疗机构较市内仅降低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可提高30个百分点。如果选择二档缴费,药品目录统一增加到2387种,流产、外伤等产生的医疗费被纳入保障范围。
在安徽铜陵,今年5月1日,《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同时城乡医保结算系统上线。《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和《铜陵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也于8月1日施行。
“并轨后执行城镇居民的药品报销目录,农村居民报销范围扩大,实际报销比例不会降低。”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振华说。
记者了解到,并轨后铜陵农村居民可报销药品目录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128种增加到2397种。
先差别化缴费,再向统一标准过渡
与东营类似,铜陵也探索了差别化缴费。“农村居民按照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60元;城镇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居民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60元;城镇劳动年龄段未从业居民以及男60女5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居民缴费标准不变,分别为每人每年240元和200元。缴费标准没有提高。”王振华说,“低保居民、重度残疾人等由医疗救助基金代缴,而城乡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不再缴费。”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放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调整后,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人均实际约97元,增加约15元,但实际待遇增加较多;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人均实际约48元,增加约5元,待遇也稳中有升。
实行差别化缴费,是逐步统一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的过渡。“曾经设计并轨时按60元、260元两个档次缴费并享受不同的待遇,如果这样分档,要保证现有低缴费人员待遇水平基本不降,势必较大幅度提高选择高档缴费人员的待遇,经过反复测算,资金压力很大。”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崔前进说。
王振华说,现在基本能够消化部分待遇提高后增加的支出,“过渡政策落实一段时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统一。”
基金支付增加,压力在预期范围内
“医保基金月平均支付1355.7万元,比并轨前四个月原两项保险基金月平均支付1184.9万元有所增加,但在预期范围内。”铜陵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杨可俊说。
杨可俊介绍,5—7月,铜陵市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增长了1.1%、14.7%、0.4%,而三级医院则降低了2.1%,“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到上级医院’。”运行以来,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与原新农合的基本一致。
东营市社保中心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东营历年的全年总体住院率和基金支出平稳。整合后,由于待遇提高幅度较大,造成基金偏紧,但因财政支持力度较大,年人均补贴320元,较国家要求提高了40元,所以能够达到总体平衡。此外,根据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年度筹资总额的10%设立市级调剂资金。
为消除此前分离状态中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人力与财力重复投入等,统一管理部门,也成为整合中首先明确的问题。
“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和享受待遇报销均在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保窗口进行。”王振华说,并轨后,医保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据东营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童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后统一归人社部门管理,同时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人社部门支付。
东营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在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全市已减少重复参保8.2万人,占参保人口总数的6.85%,节约财政重复补贴2670万元。
农村“补贴”城市现象值得研究
今年3月,青海城乡医保一体化方案出炉,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统一的管理部门、筹资标准、州市级统筹等,并将根据有关方面统一部署,尽量率先推行。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今年5月,淄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医保城乡统筹,目前整合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教授说,用同一制度覆盖全体国民,这是符合医保发展方向的,但其实现路径值得研究。理论上来说,收入水平决定医疗服务的需求数量和质量,收入水平较高的城里人会花掉更多的医保基金,来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李珍表示,从过去一些地方的试点情况来看,由于城镇居民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数量和质量高于农村居民,存在农村居民“补贴”城镇居民的现象,这值得注意。
有专家也指出,这种“补贴”现象需要研究,应通过加大改革,改变因政策、体制等原因造成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待遇不一样的现状,进一步实现城乡医保待遇的公平。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按照“一制多档,自由选择,各档有条件转换”的思路,整体规划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消除人为造成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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