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网上购药须谨慎
原标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网上购药须谨慎
中国山东网9月12日讯(记者 姜瑞丽) 今天,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3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药要谨慎。
近期,山东省消协和各市消协多次接到消费者关于网上购药的咨询和投诉,经调查研究,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现目前网上售药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药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介绍,网上售药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个别网上药品经营者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或违法销售药品欺骗公众;个别药品经营者通过网上非法发布药品信息,夸大宣传、夸大疗效;一些合法网站违规售药,销售不该销售的药品,比如处方药等;五是售卖假药。
对此,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药一定要谨慎,除了要检查网上药店的资质和药品信息外,网络购药后要妥善保存有关证据。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避免网上购药消费陷阱:
认真检查网上药店资质。网上购药应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看是否是国家认可的正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网站,查看网站是否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尤其要注意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核实网上药店所宣传的药品是否经过批准,积极举报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仔细检查药品。消费者在收到网上药店送来的药品后,先查看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包装是否完整、药品批号和药品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并查看包装内的药品是否有合格证书等,然后再使用。如果使用这些药品两天后症状还没有得到改善,就应该立即停药并到相应医院诊治。
最好到实体药店买药。目前“网上药店”仅限购买非处方药,处方药销售均属违法,请勿购买。消费者最好到实体药店买药,这样在药店内就可以看到药品说明书,以便全面了解药品的安全性,同时实体药店的药品流通渠道更有可追溯性。
网络购药后要妥善保存有关证据。消费者购买药品后,要妥善保存发票、交易记录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防止发生纠纷后,维权难以提供证据。消费者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及时携带相关凭证,拨打12331进行申诉或到当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还建议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网上售药正常秩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安全药。建议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规范,加强网上非法售药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网络药品服务信息审查。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