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全世界环保庭一半在中国 却乏案可审
面对“乏案可审”的现实,环保庭开始探讨另一个问题——如何认识环保庭的职责定位
无论是坐落于昆明中院上世纪90年代的老办公楼,还是搬进这座更敞亮的新大楼,昆明中院环保庭都不缺少外界向其投过来的目光。
当时还只有一间办公室的昆明中院环保庭在挂牌诞生之后,就连同贵阳、无锡的环保庭被媒体称为环境司法实践的先行者。
如今,这座新办公大楼不断迎来向昆明中院环保庭“取经”的同行、准备课题研究的法律专家和学者,以及其他关注环保庭的各界人士。
“我们的司法实践已经跑在了国家立法的前面。”袁学红说。
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修改《环境保护法》过程中,专门听取了昆明、贵阳和无锡等几家法院环保庭的意见。而最高人民法院在修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司法解释》时,也采纳了昆明中院提出的修改意见。
在袁学红看来,昆明中院环保庭存在的重要意义,“就是要通过司法实践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视为“保护环境的司法利剑”。
不过,在成立将近两年之时,昆明中院环保庭的环境公益诉讼还一直难有突破。当时甚至有媒体评论,这与昆明中院在成立之初被赋予的较高期望并不相符。
2010年6月,昆明中院环保庭迎来环境公益诉讼案的“破冰之诉”。当时,昆明市环保局向环保庭递交了诉状,状告辖区内两养猪公司污染地下水源。而确立行政执法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诉讼主体,也是昆明中院环保庭的制度创新。
就在昆明中院环保庭向公众亮出他们的成绩单时,一个始终绕不过去的难题是,“环保案件数量并不多”。
面对“乏案可审”的现实,昆明中院环保庭开始探讨另一个问题——如何认识环保庭的职责定位。因而,在袁学红看来,参加环境司法论坛和学术研讨,参与立法机关对环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改,以及参加高校的环境模拟法庭大赛,“都应成为环保审判庭的重要工作”。
如今,昆明中院在广福路上的办公大楼里,又要搬进来一家“新房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原本空置的5楼正在装修中,时常向楼下传出“叮叮咣咣”的声音,偶尔会惹得王向红抱怨一句“楼里被搞得乱糟糟的”。
“这里会更热闹了。他们的案子也不少。”王向红说。
如果朝着乐观的方向估计,这位环保庭庭长期待着,“环保庭可能会像楼上的知识产权庭那样,起初很冷清,但是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案子也会越来越多。”紧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环保案子通常涉及企业、政府和公民等多方面的利益,要比其他利益主体单一的案子复杂得多。”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