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假结婚愈演愈烈 房子票子二胎成主因
法官解读:
"假离婚"案件频发多因经济问题
市中区法院十六里河法庭副庭长韩晓爽审理多起婚姻家庭案,她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了"假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
首先是转移财产,恶意逃赖债务。夫妻一方因生产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欠下沉重债务,面对债权人的追讨,为逃债赖债,迅速与配偶办理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财产隐瞒不报,或是在协议中把财产都归配偶、子女所有,自己孑然一身,行踪不定,让债权人难以找到,即使找到,债务人以"空手"相对,令债权人毫无办法,即使法院判决胜诉后也因"无财产"难以执行。
韩晓爽表示,逃避责任,抗拒经济赔偿也是"假离婚"原因之一。"假离婚"的夫妻一方是侵权责任人,由于重大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逃避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侵权责任人则加紧办理离婚手续,将财产权给将来不承担经济责任的配偶方,造成侵权人无力赔偿的假象。
在经济利益面前,很多人"假离婚"是为骗取更多补偿。在旧城改造及城市建设中,为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获取更多的补偿,分得更多的房屋,获取更大的利益,夫妻双方紧急离婚,或住房归一方所有,或将一户分为两户、多户,在补偿时取得较多的不当利益。
超生子女,逃避计生处罚也是夫妻"假离婚"的原因之一。在农村、街道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夫妇为超生子女,逃避计生部门的惩罚,夫妻双方实行"假离婚",把判决书或离婚证当作挡箭牌,借以逃避惩罚。
韩晓爽告诉记者,有的夫妻办理"假离婚"是为获取利益,达到某种目的;有的是为享受低保、就业扶持等政策;有的是为逃避缴纳房产税,或购买多套房享受按揭贷款低利率;有的是为获取公租房、廉租房;有的是为获取村级集体资产更多的分配收益等。
律师分析:
婚姻作筹码或有不测之忧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彪介绍,社会出现的"假离婚""假结婚"现象,很多人觉得对自己有益,婚姻可以作为筹码和工具,其实其危害性很大。这些现象损害了法律尊严,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假离婚"是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破坏,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假离婚"破坏了合法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一些"假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后长期非法同居,成为一股冲击婚姻法律制度的暗流。"假离婚"也阻碍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假离婚""假结婚"现象还会侵害他人合法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假离婚"当事人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目的非常明显,一旦"离婚"手续办好,则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必然受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冲击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
最后,这些现象会危及家庭稳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有些"假离婚"夫妻双方事前约定,在实现某种不正当目的后,或躲过某种风头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的却"假戏真做",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纠纷和事端,给子女身心造成伤害,形成社会不稳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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