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近期恶性案件频发 跟季节有很大的关系
对话
解决暴力犯罪问题,不能光靠打击
潇湘晨报:这种暴力行为的出现,是否跟最近的高温也有关系?
李云龙(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这类案子频频发生,跟季节有很大的关系。社会犯罪的发生与三种因素有密切关系:人的因素,环境因素,气候因素。暴力杀人案多发生在六、七、八、九月份。因为炎热的夏天人容易发怒,情绪容易失控。冬天杀人案会少很多。
潇湘晨报:公安部将集中整治夏秋社会治安,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实施严惩,你认为这是否可以有效遏制暴力犯罪行为?
李云龙:我认为这种打击不能解决问题。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当事人,他们有的人都已经不想活了,打击他有什么用呢?不能光靠打击。厦门陈水总生活水平很低,吃低保都得不到保障,他感到自己活在社会上没有意义,像他这样的社会底层人员还很多,政府应在平时多做纾解社会矛盾的工作。 记者丁蓉实习生朱天伦
观点
“极端个案”往往关联社会矛盾
针对北京男子重摔女童事件,央视评论认为,这些意外事件都属于极小概率事件,基本可归类为“极端个案”。但这些“极端个案”,往往都关联着一些看似抽象的命题比如,底层民众维权渠道逼仄、社会公平失守、贫富差距增大等。如果对这些矛盾视而不见,放任极端情绪潜滋暗长,整个社会的暴戾之气势必加重,每一个“生无所恋”的人都会成为社会危险因子。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云龙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键是要分析这类犯罪发生的原因,来预防犯罪。
“目前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社会不公普遍存在。这些杀人爆炸事件,实施人大多数是社会底层的人员,为了显示对社会、对现实的强烈不满。”李云龙说,“比如陈水总,他遇到吃低保的问题,人家上访了多次,那些接待过他的人,为什么就没有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央视还评论称,最近发生的轰动性治安事件,与之类似的偶发事件,近期的发生频率未必比以前高,“只不过是最近发生了轰动性事件,媒体的报道显得突出了一些。”
李云龙表示,这些犯罪行为在媒体宣传之下,会对潜在的犯罪者起到一定的效仿作用。
延伸
高温,让人更暴力?
一些研究表明,温度与暴力行为有关,夏日的高温可引起暴力行为增加。但是当温度达到一定点时,再升高则不导致暴力行为而导致嗜睡。温度也与人际吸引有关,在高温室内的人比在常温室内的人易于对他人作出不友好的评价。
一般来说,低温环境有利于形成较佳的心理状态,而高温或温度回升时,人的精神状态则容易产生波动和异常。适度的温度和光照可以触发人的警觉水平,高温强光则使人烦躁易怒。
具体反映在公共安全管理上,高温的夏季往往是治安案件的多发阶段,比如性侵害案件、人身伤害案件,都有高发特点。这些案件密集爆发的形态,说明治安管理仍存漏洞。而案件出现之后的信息发布和社会情绪稳定能力,社会情绪疏导能力,则都是近期各地公安部门应当准备的防暑降温工具。 综合《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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