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老板举报事业单位欠10年招待费获省长答复
【网民留言】
姜省长,您好。我是淄博实验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来校工作已经5年了还没有落实编制问题。现在淄博市正在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有些教师落到了政策的空里。为什么以07年1月为界限,那一年广大的本科生不能报考教育局组织的考试,因为政策只允许研究生报考。但是,第二年08年为什么又允许本科报考了?另外学校人手不够招进来大量本科。那么落在07年空里的本科生被学校招聘进校工作已经5年了,现在解决编制的时候就一脚踢开不管了吗?难道学校缺人时就把人招聘进来,落实编制时就没有我们这些人的事了吗?恳请姜省长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真正地过问百姓疾苦,督促地方政府真正解决老百姓的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关于反映编制问题的留言收悉,淄博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市教育局调查了解,根据《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要求,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逢进必考”的政策,事业单位无用人自主权。按照要求,市教育局自2007年以后实行了统一招聘,招聘教师均为硕士研究生及211院校本科生,淄博实验中学为解决师资短缺问题,自主招用了个别本科学历的代课教师。根据淄博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用工人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30号)要求,为规范学校用人管理,市教育局于2011年下发了《关于严禁局属单位招收编外人员的通知》,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进人用人政策相关规定,不得自行招收事业单位进人用人政策相关规定,不得自行招收编外人员,同时要积极稳妥解决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问题。 接到此投诉件后,市教育局及时与市实验中学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学校按照用工要求均与自主招用的代课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保险。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淄博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用工人员的通知》要求和省里出台的关于代课教师相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好这部分代课教师问题,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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