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小区奇葩停车场违规收费 管理员行踪成谜
[摘要]三水大厦附近有个停车场,停车一次收费10元,超出10小时还加倍。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个停车场已经有9年的时间了,但是谁来管理,却一直没人知道。
三水大厦附近有个停车场,停车一次收费10元,超出10小时还加倍。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个停车场已经有9年的时间了,但是谁来管理,却一直没人知道。
停车场停车一次收费10元
2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芝罘区三水大厦西侧的这处停车场。停车场面积比较大,位于两栋居民楼之间的空地上,用铁栏杆围了起来。
在入口处,有个牌子上写着“西大街派出所停车场”,还有个牌子标注了收费标注,标称“停车一次收取10元,超出10小时加倍”。
虽然是上班时间,但也停满了车辆。停车场西北角上有一个小房子,房顶上设置两处摄像头。记者找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有管理员,小房子也是“铁将军”把门。
“没有固定上班时间,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大早就在。”正在遛弯的一位大爷告诉记者,这个停车场有9年多时间了,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
随后,记者分别联系了城管、街道、物价、交警和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于这个停车场,物价部门表示收费确属违规,交警部也表示该停车场并无审批手续;西大街派出所则称停车场与他们没有关系,会组织人去拆除印有“西大街派出所”的牌子。
拆了牌子放个“P”接着收费
3月2日上午10点,记者再次来到该来停车场。只见原先印“西大街派出所”的牌子没有了,但却换成了一个“P”字停车场标志以及收费告示。收费告示上的内容是:“本停车场持月票才能入场停车,没有持月票的车辆不准进场停车。没有经过停车场管理人员批准,没有持月票的车辆入场停车一次收费十元,超过十小时以上加倍收费。”
记者来到这个停车场没找到管理员,巧遇物价部门现场调查,但还是没有遇到该停车场的管理员。
对于此事,芝罘区通伸街道慎礼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这里是火车站对面,寸土寸金的地方,老百姓缺个休闲健身的地方,结果空地还成了停车场。”
记者2日上午、傍晚多次前往该停车场,均没有管理员的踪影,管理房始终大门紧闭。“他一般是晚上七八点过来,第二天早上六七点就走了,平时过来溜达,发现不是这里面的车就用大锁锁上。”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年来他们一直想找管理员,但一次也没见到。
“这个停车场的管理员很怪异。他只在晚上来,看到有停车的,就给你锁上。早晨你去了,要开车就要交钱,最少20元。我的车就被锁了两天,后来知道底细的人就都不敢在这里停车了。”联系爆料的一位网友告诉记者,停车场一般租给附近的上班族,白天没人看管,但是晚上就会有人来。
违规收费9年不知谁在收费
记者从交警二大队了解到,此处停车场并非正规停车场,交警部门并没有进行审批。
据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停车场原来是一个锅炉房,2005年锅炉房拆除后安装道板,不久后就有人将这里圈了起来,成为收费停车场。这片居民区属于开放社区,没有物业管理。到底是谁的停车场,谁在收费,大家都一无所知。
“一个违章停车场,竟然长达9年收取费用,这笔费用都去哪里了?”周围不少居民表示疑惑。
“我们最近也接到了这个停车场的投诉,光是今天就去了三趟,居委会、派出所、交警都找了。”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停车场牌子上标注的是“西大街派出所停车场”,但派出所否认这是他们的停车场,也不知道停车场到底归谁。在得知事情后,派出所已经派人将牌子拆除。
“停车场收费有着明确的标准,或者计时收费,或者计次收费,这个停车场既不是计次也不是计时,很明显属于违规收费。”工作人员表示,物价部门会继续进行调查,设法找到管理员,联系街道、社区,一起规范违章停车场。
延伸阅读:放P收费明码标价不设标价牌的都属乱收费
2012年9月,烟台市物价局与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理顺芝罘区、莱山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施半小时计价、阶梯收费的方式,并在芝罘区莱山区划分出三类区域停车场,其中一类停车场将有22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区域分类停车场差别收费。
据物价部门介绍,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标价牌。标价牌按照分类设置为红、蓝、绿三种,其材料将统一规定为2mm厚铝板,贴工程级反光膜应,需标明停车场区域类别、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停车场编号、举报投诉电话、管理责任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标志杆距地面以上1.5m以下贴红白相间的高强级反光膜。
据物价部门介绍,停车场收费人员应佩带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收费。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公示收费标准或明码标价不规范、收费不出具票据或票据不合法的行为,车辆停放者可拒付停车服务费,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没有明码标价的,将罚款5000元,超标准收费的将予以没收;不设标价牌的,都属于乱收费,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与此同时,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收费,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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