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推行企业造林 新造林规模破14万亩
原标题:滨州创新造林模式 新造林规模突破14万亩
自林水会战以来,滨州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建设、林场化管理”的要求,创新造林模式,由政府土地租赁、流转等方式征地,由绿化企业、大户、农民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运作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或在建生态林场14个,新造林规模突破14万亩。生态林场已成为滨州林业生产新的增长点、林业生态建设的新亮点和造林机制创新的示范点。
创新机制,大力推行企业造林
无棣县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原则,大力推行企业造林,探索出了一条由政府协调流转土地、企业担当造林主体的新路子,既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又实现了大地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多赢效果。推进土地流转,让企业、合作社、大户担当造林主体,是无棣的一大创举。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提出了“让有钱人种树,让种树人发财”的理念,通过招商引资,推进企业、合作社、大户造林,解决了县乡两级财政资金不足,投入单一的问题。
博兴县也积极引导企业参与造林绿化。由京博集团投资建设的博兴泰丰生态林场、博兴益丰生态林场两处万亩生态林场,现在已经基本完工,企业参与造林已成为滨州造林绿化的重要力量。益丰、泰丰生态林场,是由京博集团农业板块的博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建设的,京博集团通过投资生态林场建设,在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农业工业化、农民工人化、农村城镇化目标的同时,为企业提前做好森林碳汇储备。森林碳汇不仅成为生态林场的独具竞争力的“生态产品”,还将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和重要资源。
造林新机制的实施,解决了诸多造林难题
造林新机制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以企业为造林主体,彻底打破了以往的“政府出钱,群众出地”的造林模式,由政府为造林主体变为企业造林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从而使政府摆脱了“植树要花钱、抚育要花钱、管护也要花钱”的多重财政支出。同时,造林新机制的实施为造林后的林木管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彻底解决了“年年重栽不重管”的难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
造林新机制增加了企业收益。通过企业造林,实现了林木连片栽植,为发展林下多种经营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企业效益。如2012年山东神力集团在黄河岛投资3000余万元,完成成片造林1.5万亩,栽植各种树木82.5万株,建起全县首家县级生态林场。林场每年可增加林木蓄积量1.6万立方米,增加产值1272万元,同步规划建设的1万亩“上林下草”良种苜蓿繁育基地,仅苜蓿及种子两项年可获纯收入1095万元。
造林新机制有效提高了农民收入。无棣县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大多属于盐碱荒滩和干线公路两侧的零散土地,实施土地流转后,企业以高于农户每年土地收入的价格付给农户土地承包费,农民可以腾出时间外出打工,还可以优先到造林企业上班就业,实现了“不离乡能就业,能种树就致富”。
造林新机制实现了林业生产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从2012年秋冬至今,无棣县完成合格造林6.9万亩。其中由山东神力集团、滨州腾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汇泰和滨州荣昌农牧有限公司、俊棣合作社等企业承建的新海、惠丰、碣石山、俊棣四个生态林场完成造林面积3.5万亩。四大生态林场的建设,对改善无棣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提升无棣县的形象,优化无棣县的投资环境,吸纳外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随着林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林业资源的快速膨胀,现代林业发展与传统造林机制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造林用地日趋减少、造林成本的逐年提高和造林资金的捉襟见肘,成为制约滨州林业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滨州林业新跨越,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滨州市把生态林场建设作为“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林水会战”的重要内容,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在规划上高起点,把生态林场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精心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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