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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或10月底出台 汽车纠纷由经营者举证

2013年09月27日 09:31
来源:汽车中国 作者:龙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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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汽车纠纷由经营者举证 新消法或将10月底出台

汽车三包政策即将10月1日出台,与此同时,最近我们了解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最快或将于10月31日出台。其中或将增加一款,即购车后半年内如汽车出现瑕疵,消费者即可投诉经营者,而相关举证责任将由经营者承担。

依据提交的草案,新消法第二十二条将改为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草案于今年4月23日提交,有相关人士披露,不出意外的话10月31日应该能出台,最晚到今年年底。新消法增加的一款将实现举证责任倒置,这体现了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是将一部分原来是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转移到了厂家头上。这样消费者在争议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就大大减少了。但消费者也需一些举证,如因汽车问题造成的损失。另外,举证鉴定费用问题,专家表示,只要在新消法规定的六个月期限内,所有费用都应由经营者承担。

如果新消法涉及汽车的第23条通过的话,实际上给厂家的责任比汽车三包规定还要严格,因为新消法有很重的举证责任。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绝对是福音,车主可通过汽车三包和新消法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苏桐] 标签:经营者 汽车 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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