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行业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加快行业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一)着力深化全省保险业改革
高度重视并深入落实17号文件,把保险领域改革当作首要任务来完成,进一步理顺制度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积极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为契机,认真研究国家和我省的经济、金融政策,找准切入点、找好结合点,把握全省金融改革带来的重要发展机遇,加强对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的借鉴引进。
(二)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创新发展
积极参与重点业务领域创新发展。在农业保险方面,逐步将国家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保险险种开展起来。在责任保险方面,以交强险和承运人、火灾、校园方、旅行社、医疗等为重点,扩大责任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范围,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稳步推进大病保险,推动补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取得新的发展,积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继续大力发展治安保险,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积极研究和推动涉海保险业务、文化产业保险,力争形成山东特色。
(三)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升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力;加大渠道创新力度,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促进银行保险规范发展,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兴渠道;加大管理创新力度。监管部门将坚持分类监管,鼓励专业化程度高、经营特色明显的机构优先发展,扶持管理先进、经营良好的机构找准定位,实现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
(四)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一是着力维护辖区保险市场秩序。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公司的检查广度和深度,保持持续的监管压力。改进非现场监管方式和手段。对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二是着力加强市场准入退出监管工作。在市场准入上,做到市场准入与服务水平和能力挂钩,与重点领域发展的需要挂钩,与监管要求执行情况挂钩。同时,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三是着力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加强任职资格审核,加强不良记录档案管理,强化各级高管人员特别是省级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实行对上追责。
(五)提升保险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推进两项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根本目标,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的手段解决寿险销售误导和车险理赔难问题。二是做好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加强监管部门各渠道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完善保险消费投诉案件逐件核查制度,对人身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开展年度考评。三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消费者投诉、违法违规行为和车险服务等指标的披露,对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开展服务质量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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