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张志勇:教师是教育改革的根本动力(图)
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齐鲁网记者 李聪格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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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北京3月10日讯(特派记者 李淼 张帅 满倩) 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今天在下榻的宾馆会议室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法制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改革都要有法有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用法制的思维和法制方式履行职责。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了三次历史性跨越,这就是2000年在世界九个人口大国中率先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2003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17%,进入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2012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85%,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2013年,我国学前教育又取得了重要的进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5%,比2010年增加了10.9个百分点。
他表示,在看到我国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教育战线仍然存在许多值得忧虑的重大问题、许多棘手的重大挑战、许多长期无法解决的教育顽症。如有的地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不牢固,教育投入长期达不到国家法定的要求,有的地方身陷历史教育的泥炭,党的教育方针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的地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过大,老百姓对择校问题意见较多;有的地方教师队伍素质不高,课外补课、有偿家教呈蔓延之势;有的地方学生长期课业负担过重,学生身心素质下降。钱学森之问的破解之路依然困难重重。
他说,教育战线存在的种种乱象,要还教育一片净土,回归教育本质,坚持立德树人,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的战略部署,尽快将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不能不承认,一些教育官员素质教育只讲,校长的头脑中遵循教育法律法规这根弦绷的并不紧,甚至有些根本就无视教育法律法规的存在,教育系统必须坚决清理整顿以下教育违法违规行为:违背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不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财政性教育经费达不到三个增长的行为;违背中央关于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的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发升学指标的要求,对教育局、学校简单的用升学率评价的行为;违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不开齐国家课程,擅自提前结束课程,破坏循序渐进的教育规律,制造大量的学习困难学生的行为;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能保障学生法定睡眠时间的行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仍然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此外,还要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是教育改革的根本动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当前,教师对工资待遇、自身评审和随意加班加点这三件事意见颇大,教师法对教师工资及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待遇,都做出了法律规定,遗憾的是,有的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一会儿搞评定公开,一会儿搞评定合一,导致许多优秀教师由于自身评审政策的变动和高级教师岗位结构的限制,即使退休也无法评上高级教师。宪法、劳动法规定教师享有休息权和带薪休假的权利,可这些权利经常被无偿的加班加点所剥夺。着力加快关键领域的教育立法进程。我国学前教育已成为教育公平的新起点,可至今没有一部学前教育法。激活学校活力,给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已成为教育共识。可学校法至今没有列入人大的立法日程,给高等学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许多人为高校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而担忧,迫切需要一部考试法为之护航。学校减负、家长加负,成为令国人十分纠结的教育现实,一部家庭教育法应该呼之欲出。尽快建立地方政府教育法制水平评定制度。有什么样的教育法制水平,就有什么样的法制素养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法制国家。建立地方政府教育法制水平的制度,监督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的水平,促进我国教育法制水平的不断提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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