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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民居中的反映


来源:百度文库

威尔・杜兰曾对中国传统民居作过这样的描绘:“房子的本身并不壮丽。从来就没有高过一层以上的房子;假如需要更多的房间,只有在旁边加盖,而不把原来的加以扩大。因此,一座壮丽的房子,很少是一个单一的建筑;而是

威尔・杜兰曾对中国传统民居作过这样的描绘:“房子的本身并不壮丽。从来就没有高过一层以上的房子;假如需要更多的房间,只有在旁边加盖,而不把原来的加以扩大。因此,一座壮丽的房子,很少是一个单一的建筑;而是一排房子凑在一起,从前门的入口到后门的出口,依次是越重要的越排于后面,第二部分的建筑则排于两旁。”从全国范围来看,传统的民居建筑也具有相应的两个民俗特点。一是聚族而居。聚族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族聚居于房屋互相通连的村落之中,房屋相连的程度达到“下雨不湿鞋”;另一种是全族居于一村,但住房并不通连。

房屋式样大体相同,这也是中国居住建筑最突出的特点。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乡土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不仅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在传统结构中,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由上所述,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差序格局。

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由是看来,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人伦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就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在传统的生存活动和审美实践中,对个体的道德感召、伦理净化,被看作是唯一值得追求的境界。民居建筑,作为民俗艺术的一种,也概莫能外。它的向平面序列展开的组群对称布局,作为一个社会和族群生存状态与生存逻辑的物化凝聚点,把每个人的情感、心理和精神纳入到一种规范的公共秩序空间之中。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平面化,缺乏内部的有机性和创造性。相同的住宅,相同的家庭礼教,让人们自觉而长期地恪守着同一种生存模式,恋着土地,守着家庭,把家庭视之为藉以安身立命和精神寄托的根底。潜意识中对血缘关系的过分依赖,导致内倾性的生存方式和重生殖、重伦理实践倾向的产生。日出开门而炊,日落掩户而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由是,一种稳固而安全的封闭式生存格局降临人间。

以“堂”为中心,形成封闭的院落

“实血缘、虚人际”之家文化偏向以“堂”为中心的院落式布局一经形成,就构成了我国民居布局的基本式样,经汉、唐、宋各个时期的改进,至明、清时代便形成了典型的四合院式布局。它由北房(正房)、南房(倒房)和东西厢房四面围合,相互之间用短墙连接起来,形成封闭的院落。一些大的四合院则向两侧和纵深发展形成跨院,通过游廊和屏门连通各院。通常在民居的堂屋中有“天地君亲师”之神位。

天地为自然、上苍;君代表政治,代表一国的最高统治权力;亲为父母祖宗,代表种族延续;师与父母地位相近,中国古代有敬师为父母的观念。婚丧之礼,即在堂屋举行。生于家,婚于家,终身不离家庭的温暖。家庭成为生养安息之所。夫妇于这神位之前交拜而举行婚礼,显示夫妇之道通于天地之道。死后停柩于堂屋,表示人虽死而未与“天地君亲师”之人间文化相离;家长寿诞,在堂屋举行,以之传递尊长敬老的伦理传统;堂屋之中,既含有政治、社会、教育、文化之精神,又是人们明确责任,“藏、修、息、游”之地。我国的堂屋,融汇民族文化精神于家庭生活之中,是神圣化了的家庭。这神圣化了的家庭所推崇的价值趋向是高度自觉的服从型或受制型情感,故而要求其成员具有本能式的政治性或伦理性人格,以便更好地投入人伦中的多重角色。如果说人的本性是动物,那么人的文化、道德、审美等活动可看作是一种表演。这就是说,在文明历史中,人已并非那个本来的我,而是一种戴着面具、穿着戏装的演员,他所表现出来的只是其角色。

传统民居材质的“当下存在”和祠堂的“永存不灭”与家之“弃祈”文化偏向

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一贯以其独特纯粹之木构系统,随我民族足迹所至,树立文化表态”。如果单从材质来看,传统民居像在暗示说这个国度的人们有一种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木材的易朽烂、易焚毁使其作品的寿命难与砖石等其他建筑材料相竞。我国的木构建筑至少已有六七千年的历史,是我国传统建筑中的主流,在材料选用、结构方式、平面处理以至艺术造型等方面,形成了在世界建筑史上别具特色的建筑体系。其突出特点是以木构架结构作为建筑的主体,即以木构柱梁作为承载骨架,以土、砖、石或木料等作围护物而形成房屋。它具有取材、运输、加工比较容易,施工期短,分间灵活,门窗开设自由,便于进行艺术处理等特点。

梁思成先生作为中外知名的建筑学家,在谈及国人对建筑的态度时说,自古以来百姓一直是将其视为衣物车马之类、到一定时候就得更换一下的东西。笔者以为,这种表现为易于弃旧图新之举,并不意味着一种“见异思迁”之心灵,反倒是一种笑傲外物生息来去之精神,顺天亦乐天。建筑物不是一种简单的“住人机器”,我国传统民居的布局也绝非一种单纯的“空间组合”或形体罗织。正如前文已阐述的那样,即便在世界建筑史中,我国传统民居也是有着独具一格的意向性和语言性的。其实像礼仪一样,在无文字社会里,房屋曾是代与代之间进行思想交流的有效手段。因此,对家屋的居住结构和空间分布的分析,是了解家族组织的一个重要视角。

在传统民居宅院中,厅堂位置非常突出。主厅堂是各个房及家庭敬神祭组、接待宾客、举行婚典礼仪等的场所,特别是一些家祠与住宅在一起,主厅堂同时兼有祠堂的功能,这就使得祭祀为主功能的厅堂更在民居的整体结构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但通常地,祠堂不是位于某处民居而是整个村落的几何中心。由于传统社会长期盛行聚族而居之风,因此,作为宗族社会象征的宗祠,自然成为村落的核心。其他民居建筑不仅不在高度上超过它而且多在排列上环绕它。渐渐地,形成一个以宗祠(或族长房)为中心、由内向外平面展开的民居聚落。其中祠堂是礼制空间的核心体,是百姓“心理场”的中心;而其他民居建筑为围合体;核心体与围合体的关系是社会伦理与家族秩序的象征。

几千年来,我国传统民居的布局特征、及其反映出的家文化偏向,在华夏大地的每一时空、每一民族、每一阶层都产生了至为深远的影响,都留下了至为醒目的印痕。帕莱奥洛格先生在其学术著作《中国的艺术》一书中写道:“中国在其历史上的一切时代,就其世俗的或宗教的、公共的或私人的建筑而言,只有一种建筑风格。”我国的建筑对于没有土地的佃农,略有田产的地主到广被国土的君王,其所要彰显的环境意象和人之伦常,其中要义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随着主体势力的厚薄而产生的附加形式和意义的有无、多少以及怎样附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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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民居 文化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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