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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及其现代价值


来源:政工研究动态

在中国家文化观念中,“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在人生中甚至具有“根”的意义。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家庭存在着由生育形成的血亲关系,两性结合形成的婚姻关系以及供养关系,三种关系组成家庭核心结构。其中血

在中国家文化观念中,“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在人生中甚至具有“根”的意义。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家庭存在着由生育形成的血亲关系,两性结合形成的婚姻关系以及供养关系,三种关系组成家庭核心结构。其中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是决定家庭本质的基础和 纽带,也是研究家庭功能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发展,家庭关系及其排列组合方式必然也发生变化,从而使家庭结构、功能及家庭观念发生演变。而东西方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道路,也生成了中国和西方不同的家庭模式和家庭文化观念。

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及血缘社会属性

中西传统家庭模式和文化的差异,根植于中西方不同的历史发展模式。许多著名经典作家在论及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时,都认为东西方曾经走了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即以西方古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和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

简单说来,“古典的古代”发展道路是从氏族到私产再到国家,个体私有制冲破了氏族组织,城邦国家代替了氏族;“亚细亚古代”则是在没有摧毁原始氏族组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奴隶制国家,血缘氏族制同国家的组织形式相结合。进一步说,“亚细亚”形式的特点基本不存在个人所有,土地公有制为主,宗法血缘关系非常强。“古典古代”的形式是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列,宗法血缘关系相对讲比较淡弱。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谈到城邦国家和氏族制度的区别,指出国家“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制度的基础是血缘关系。

东方血缘社会历史道路使中国的家庭模式及概念和功能,都获得了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极大的特殊性。对此梁漱溟先生曾做过专门分析,他认为在东西方社会结构中家庭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简单讲,西方社会往往以个体为中心, 家庭地位和功能相对次要,而中国传统社会往往以家庭为中心,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或细胞。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中西方社会结构时曾说,西方社会结构是像田里柴捆一样的个体集合体,而中国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这和西方的‘团体格局’大不相同”。在“差序格局”中,社会由不同个体按亲疏关系组成网状关系,是放大了的“家”,侯外庐先生说西方人的“country”在汉语叫做“国家”,就是因为家族血缘关系在国家社会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家国同构格局中的“家”文化取向

可见,中国传统社会属于“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模式。这种“模式”在政治理念上是把“国”当作“家”来治理,而在家庭观念中则是把治家和治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看待的。儒家文化就是感悟到了当时中国社会关系的血缘宗法性质,看到了忠孝德治对于国家秩序稳定的重要,把“齐家”与“治国”提到同等地位。

中国传统文化是把孝亲、尊祖等家庭伦理扩展至国家治理,他们认为如同以孝道伦理维护宗族一样也应以忠孝伦理维持国家。在他们眼中,孝道是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支柱。而孝道是源于天然血亲之爱中,爱亲之情,仁爱之心天生就有,人性本善,人道天生。人道即是天道在人世社会的体现。

把家庭和谐作为社会和谐的基础,把家庭成员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在亲情仁爱的基础上,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家庭文化传统中积极的因素。而西方的家庭模式相对言更强调个体的独立性,西方社会学家在其《变动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中,在谈到西方社会老人赡养问题时指出,西方社会“老年人处境每况愈下的一个主要因素”,是“个体化核心家庭权利的扩大”。而且西方社会更多强调个人自由,社会治理模式理念也不同于中国传统齐家治国的路数,社会秩序与和谐多寄托在社会契约和法制力量基础上。

正是由于家庭在中国社会中有着独特的政治和文化地位,使“家”概念对于中国人言有了极特殊的涵义,没有哪一个民族的“家”文化,能够像在中国文化中这样凸显和丰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人,对家的依恋能够像中国人这样强烈。在中国家文化观念中,“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在人生中甚至具有“根”的意义。“家”就是那个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是可以永远依赖和寄托我们身心的居所。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讲,人生道路上如果没有一个“家”,在精神上就会永远处于“居无定所”的心理感觉中。

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及文化的现代价值

上述可见,在中国“家国同构”传统社会中,社会治理与社会和谐是建立在家庭修齐与和谐基础之上的。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发展模式中,我们也必须十分重视家庭的独特社会地位和独特功能。历史是不能割断的,一种模式和文化成为传统是有其历史根源的。传统不意味着是静态的过去,历史和文化传统不仅肇始于过去,而且融合于现在并预示着未来的趋势和存在。血缘为根基的中国历史造就了强调“家国同构”的传统文化,随着历史变迁,家国同构作为政治关系状态已得到根本改变,但作为一种注重血缘亲情和注重家庭和谐的历史传统,在今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构中,仍旧发挥着独特而强大的文化影响。

比如,“家”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人还是一个基本的元点单位,除了生存单位外,他还是教育单位、秩序单位,是独特的社会保障单位,当人生旅途中遭遇失利和风险时,家就会成为人们最好的避风救险的港湾。

另外,中国传统形成的大家庭模式及其文化,使老年人生活在亲子家庭中,这对养老问题无论在物质生活还是亲情关爱方面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以至于中国这种传统的家庭双向扶养模式,成为普遍存在单向扶养模式的西方社会的一种有价值的参照。西方社会学家甚至把西方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出路,寄托在中国家庭模式的借鉴上。

同时,中国建立和谐社会,也不能像西方人那样仅仅寄托于契约法制的力量,除了好的政治制度和好的社会法制外,我们还要诉诸中国特有的“家”文化。“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不仅在传统社会而且在今天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点和资源。家庭为本的生活方式及家文化,在血亲情感取向基础上,会培养出辐射到社会人际“波纹”中的仁爱情感文化,在培育起家庭责任取向的同时,也培育了中国人和中国文化中对他人和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这些东西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元素。在今天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社会倡导先富起来的人群和地方,要支持和带动还比较贫困的人群和地区,一方有难,八方要支援,事实上中国人现在就实践着这些理念,这和我们执政党的理念有关,更和中国特有的“家”文化取向有关。

时代在变革,传统的家文化当然也要接受现代社会的选择。社会发展到今天,中国传统家庭模式中严格的差序代际关系已逐渐平等化和简化,传统家庭的功能也随着社会需求和家庭本身的性质发生着变化。但中国“家”文化中那些表达中国人情感甚至人类情感的因素会传承下去,那些有利于人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因素会积淀下来,成为中国人乃至人类社会的普遍的价值文化要素。(葛晨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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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家庭 文化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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