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区取缔露天烧烤 违反者最高罚5万或追刑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空气污染的治理,为市民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目前,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此次治理范围为:聊莘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建成区;此次治理标准为:中心城区、十条主干道、湖河周边及城市出入口取缔一切烧烤店,取消所有烧烤牌匾。其他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
范围十条主干道两侧列入重点
《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此次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专项行动,具体治理范围为:聊莘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具体治理重点为:中心城区区域范围之内;十条主干道两侧视线范围之内;湖河周边视线范围之内;城市出入口。
其中,中心城区具体指中华路、利民路、站前街、兴华路外延围成的框架;十条主干道具体指东昌路、柳园路、光岳路、湖南路、昌润路、滨河大道两岸、兴华路、站前街及利民路;湖河周边具体指东昌湖、运河、二干渠、新水河、青年渠;城市出入口具体指聊莘路、聊阳路、聊位路、聊牛路。
规定中心城区烧烤牌匾一律取消
此次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区域出台了不同措施,规定了严格的整治标准。
其中,中心城区、十条主干道、湖河周边及城市出入口取缔一切烧烤店,取消所有烧烤牌匾。
其他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业主经营烧烤必须在室内进行并符合如下标准:烧烤工具必须固定在室内,不允许存在移动烧烤工具;室内必须有足够经营空间,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被取缔的烧烤店;室内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另外,严禁在城区沿街门店外人行道和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违法占道经营;严禁私拉围墙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违法经营。
据了解,在城市市区内从事露天烧烤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步骤本月21日起采取强制措施
为有序开展此次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其中,3月10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其间,相关执法单位将对辖区内的烧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调查情况真实。
3月12日-3月2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
3月16日-3月20日为告知送达阶段。相关执法单位将向辖区各烧烤经营业户送达告知书,以说服教育为主,督促其积极配合整改。
3月21日至4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业户采取强制措施,没收经营物品、经营工具,并予以相应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6日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其间,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被取缔烧烤店可到统一规划的烧烤城
按照疏堵结合的方法,在此次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专项行动中,被清除的烧烤店及不具备条件的烧烤店可优先到统一规划设置的烧烤城领证规范经营。
据了解,建设统一规划设置的烧烤城,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如,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较开阔的场地,且场地附近无居民住宅;烧烤工具固定室内,且安装消烟除尘设备,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我市多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实行部门联动制度。
其中,环保部门负责对室内烧烤油烟净化是否达标的检查验收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对室内烧烤经营许可证的检查验收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烧烤卫生检疫的检查验收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烧烤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对烧烤牛羊肉来源的监测及检查验收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安保工作。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