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罚成抗法:菏泽等地出现为逃处罚冲撞交警事件
原标题:抗罚成抗法:多地驾驶员为逃避处罚疯狂冲撞交警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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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门上路,不管开大车、小车、电动车,都怕交警处罚。经济上受损失是小事,重要的是:违法违规,影响别人,大家心理上会有愧疚。所以,一旦被交警拦下,多数人都会积极主动、配合执法、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不过,也有人想的不一样。他们“理不直、气却很壮”,不仅敢抗罚,而且敢抗法。
2014年2月11日,山东菏泽。几名交警在菏泽市太原路与双河路交叉口附近疏导交通。一辆黑色的吉利轿车被拦停了。就在协警示意旁边的车辆也停下来时,黑色轿车却突然启动车辆。在车前的执法人员试图阻拦却被撞了左腿,随后被迫趴在了引擎盖上,双手抓住雨刮器。接下来,这辆车却仍然没有停下,反而加速闯了红灯右拐逃跑。
随即,停在路边的警车驱车开始追赶,并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这疯狂的一幕。一路上,这辆黑色轿车车速极快,不时左右猛打方向超车,还不惜逆行违章,来往的车辆急忙闪躲避让。途中被顶行的执法人员几次敲打车窗示意停车均无效。行驶了3公里后,车才被其他警车逼停。
据了解,该驾驶员系无证驾驶,为逃避交警处罚便出演了如此疯狂又不理智的一幕。目前该驾驶员因妨碍公务罪已被依法刑拘。
2014年1月7日,上海。执法记录仪拍下的画面显示,一辆轿车违章停在路边,当交警上前查看时,车主却强行发动了汽车。交警顺势扑上左侧车头,胸前的执法记录仪瞬间变黑。最终,交警被拽行了30多米后,附近多名车主纷纷行动,将肇事车辆逼停,司机被当场抓获。目前,该肇事司机因妨害公务已被黄浦公安刑事拘留。
这些抗拒执法行为不仅表现在争吵上,有的甚至还对执法人员造成了身体伤害。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碍公务罪】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4年1月9日,甘肃兰州火车站南路。从监控视频上看到, 一辆黑色轿车从车流中窜出,引擎盖上顶着一名交警,交警双手死死抓住轿车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行进过程中,驾驶员一会儿急刹车一会儿左右猛打方向,途中还撞上了一辆电动车,行驶了将近一公里后,交警从车上摔了下来。随后这名交警被赶来的同事送往医院。
据了解,事发时这位交警正在疏导交通,凭借多年经验,他判断这辆甘A62677黑色的轿车有伪造号牌的嫌疑。而在示意这辆车停车检查的时候,该驾驶员突然压下门锁,加速冲向交警。
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追查。1月11日,该肇事司机被抓获。经查,该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车辆也一直没有审验,并且违法使用套牌。而该肇事司机将以涉嫌故意伤害和妨碍公务罪,最高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013年12月31日,江苏镇江。在泰州大桥高速收费站,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没有悬挂号牌,在进行检查后发现这辆车的临时号牌也已经过期。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当民警把手伸进车里准备拿驾驶证时,驾驶员突然发动了汽车,交警被拖行。
执勤民警被这辆白色轿车拖行了差不多15米之后,被重重地摔在地上。高速三大队组织警力对逃逸车辆进行了追捕,可由于对方车速太快,最终消失在黑夜之中。随后,受伤民警被立刻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右肩骨折,并有皮外伤。案发后,警方展开了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的身份。经过多次劝导,嫌疑人于2014年1月7日上午,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
事实清楚,却不认错,这叫执迷不悟。用这样的心态去处理问题,就难免变本加厉。小错变成大祸,违法变成犯罪,这样的结果,一定让当事人追悔莫及。这样的事,对经常上路的人来说,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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