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去年CPI涨幅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原标题:山东省物价局:去年CPI涨幅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山东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了2013年全省物价部门惠民生工作情况。
今天上午,山东省物价局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2013年全省物价部门惠民生工作情况。
齐鲁网济南1月24日讯(记者 张雯婷) 今天上午,山东省物价局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2013年全省物价部门惠民生工作情况,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2013年,山东采取了一系列暖民心、谋民利、惠民生的价格政策措施,为群众办了“十件实事”,去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全年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
CPI上涨和缓涨幅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去年,山东全省CPI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省政府以第266号省长令颁布实施《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14个市年筹集近15亿元,资金被用于扶持“菜篮子”建设、补贴粮油肉应急储备等,在稳物价中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表示,价格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也是重要的利益调节杠杆,2013年,物价部门牢牢把握价格总水平这个经济领域的“上限”,积极实施促生产、保供应、畅流通、强监管等各项调控措施,采取了一系列暖民心、谋民利、惠民生的价格政策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践行“阳光物价” 四大亮点普惠民生
除了建立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去年,山东研发了“山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寿光蔬菜、临沂商城价格指数进入试运行,为群众合理安排生产提供有效引导;另外出台惠农价格政策,适当提高省内稻谷、烟叶最低收购价格,平均提高约10%,以调控手段保持省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定。
去年,山东全面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促进环保新能源发展;过去一年,山东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推动了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
去年,山东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水平有所降低,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原来的87项缩减为25项,降低26项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物价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民生收费政策。以完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政策为例,撤销了青岛大珠山、潍高路乐安桥等8个一级公路(含桥梁)收费站,减轻群众负担1.37亿元。
去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54件,涉及金额3.4亿元。物价部门开展涉农、涉企、涉民专项检查,对3300多家涉农价格与收费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涉嫌违法金额931.56万元,重点检查银行收费,查处省内5家银行,并对旅游、进出口、教育、卫生、机动车培训等行业进行了价格与收费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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