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改”提速 首家地方“金控”集团落地潍坊
潍坊不是“山东金改”动作最快的,却是动作最大的。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自2013年8月7日山东省政府出台“金改22条”以来,已经有日照、烟台、东营、潍坊4个地级市出台地方方案;在日前举行的潍坊市金融工作会议上,潍坊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共计出台六大板块、33条的金融创新措施,被业界称为“潍坊33条”,与此同时,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潍坊金融控股”)挂牌成立,成为“山东金改”首家挂牌的地市级金融控股集团。
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余万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金改”将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发展,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无法避免,其中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制度创新的竞争;另外,对比全国其他地区“先行先试”的金融改革,山东各地地方政府之间的金融创新竞争,必须争取上级政府的认可。
潍坊“金控”领先一步
郭树清开始推动“山东金改”以来,其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加快组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在这一点上潍坊市无疑是目前步子最大的。
记者获悉,原来的潍坊市寒亭区农村产权资本化交易市场正在进行改造,目标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组建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农村资源市场化、资产资本化,然而改造资金却没有着落。
刚刚挂牌的潍坊金融控股将伸出援助之手。12月18日,潍坊金融控股高级投资经理范锡军告诉记者,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潍坊金融控股集团,运用股权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
记者获悉,潍坊金融控股是在潍坊市投资控股集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潍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20亿元,是潍坊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综合性国有投资集团,控股了潍坊市国信科技创新投资公司等6家产业类子公司,发起了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基金等5只基金,还参股了潍坊银行、潍坊市产权交易所等6家金融、类金融企业。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潍坊金融控股的定位是一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机构,主要是将支撑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通过市场化运作,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相结合,从而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集中力量办大事。
“传统的财政专项资金就像是"撒芝麻盐",对于产业支撑的作用有限。”范锡军告诉记者,潍坊金融控股将会改变原来财政专项资金无偿拨付的运作方式,改为股权、债权投资的方式运作财政专项资金。
范锡军透露,潍坊金融控股的投资方向主要包括政府引导性的基金,通过组建专项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投资基金、银行、信托等,投资本地产业发展;通过控股、参股地方性银行、保险(放心保)、证券、基金、租赁、小贷、担保等金融业态,提升地方金融业的竞争力,推动现代金融业发展等。
“潍坊市每年都有大约40亿元规模的财政专项资金。”潍坊市金融界一位人士还透露,自从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开始推动“山东金改”以来,其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加快组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在这一点上潍坊市无疑是目前步子最大的,潍坊市能成功迈出这一步也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政策上减少了以往烦琐的金融审批手续有关。
地方金融监管并行
按照“属地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山东省地方性金融监管局将主要监管中央驻山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
与潍坊金融控股挂牌同时进行的,是潍坊市金融监管局的挂牌,这也是山东省第一家地市级金融监管局。
潍坊市金融监管局与此前已经挂牌的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定位不同。潍坊市金融办副主任欧永生表示,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在于协调和服务,潍坊市金融监管局的定位则是监督和管理机构,拥有金融监管的执法权。
记者获悉,目前,潍坊市金融监管局和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是“一套人马,两张牌子”。
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意见》要求山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也要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牌子;还规定“市、县(市、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可列入同级政府工作部门”。
在前述潍坊市金融界人士看来,此举意味着山东省正式拉开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表明按照“属地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山东省地方性金融监管局将主要监管中央驻山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譬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以及权益类、大宗商品类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等。
“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核心是风险管理。”余万林表示,山东省地方性金融监管机构将在未来加强基金、信托、民间借贷等方面的规范与监管。
据记者了解,在推进监管机构改革的同时,山东省也鼓励市、县政府整合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建立规范统一的金融组织与金融活动监管制度和标准,在未来融资租赁、典当、拍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农业保险等都将统一归口管理。
山东省当地媒体的报道显示,自2013年5月以来,山东省已经选派了金融系统12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但余万林认为,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力量薄弱、职能缺位、业务分散等问题很突出”,当前及随后一段时期之内,“山东金改”还将加强人才引进。
山东省“金改22条”的具体要求是,到2017年,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要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5.5%以上。目前已经出台金融创新措施的4个地级市也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目标:潍坊市的目标是,到2017年潍坊市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8%,截至2012年底这一比例为4.8%;日照市的目标是,到2017年金融业GDP占比达到6%,截至2012年底这一比例为4.67;东营市和烟台市的目标是到2017年金融业GDP占比分别达到6%和5%以上。
记者获悉,除潍坊市外,山东省出台金融创新措施的其他三个地级市,都有具体事项在推进。譬如,烟台市正加快培育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恒丰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启动栖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银行化改革,加快全国第一家海洋类专业性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步伐等;东营市也提出建设农村抵(质)押物交易平台和民间融资征信体系,推动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等。
余万林分析,以往在山东省金融业地位低,与山东省的产业结构有关,过去山东省的重工业比重较大,但从长远来看,山东的产业调整趋势明显,与山东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发展对应的就是对于金融业的支持。
余万林认为,金融市场此前主要依靠无风险套利,如今这一模式面临挑战,随着利率市场化竞争的加剧,未来金融机构盈利模式将更多依靠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的差异化当中获利,这也是“山东金改”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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