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查办19件涉“厅官”案件
单增德(资料片)
原标题:山东省纪委查办19件涉“厅官”案件
本报济南12月19日讯(记者 高扩)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1月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7%,其中,涉及厅级干部案件1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225件;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69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853人,其中,2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一批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严重违纪违法的“老虎”相继落马。
1月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7%,其中,涉及厅级干部案件1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225件。
山东省农业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单增德受贿、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枣庄市市中区原区委书记王刚贪污受贿、收受礼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潍坊市寒亭区原区委书记孙德奎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收受礼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四起案件,目前均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月至11月,山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涉及教育部门案件260件、涉及卫生部门案件237件、涉及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399件、涉及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案件558件。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孙景明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地方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征地拆迁 省纪委、监察厅新设2个纪检监察室,减少88个议事协调机构
本报记者 高扩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聚焦主业,大幅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将自身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6个精简至38个,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
4月23日,省纪委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地方纪委书记不得具体分管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得具体负责人事、财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包括市纪委书记、省级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县纪委书记和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在内的1253人按要求调整了分工,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案和执纪监督上来。
省纪委、监察厅先后遴选18名优秀同志到办案部门;各地也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遴选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办案力量,并在县级纪委新增编制中选配94人充实到办案一线。截至目前,山东所有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人员1247名。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新设2个纪检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关办案工作人员总数增幅达20%。对各个纪检监察室的分工重新调整,每个室都负责联系部分市、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纪检监察室兵力部署和排兵布阵的新变化,打破了条块分割的局限,实现了办案力量的科学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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