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黑户”儿童:长大后想参加黑社会报复计生委
黑户隐患 2011年,某南方媒体一篇题为《像影子一样活:超生“黑户”的18岁人生》的报道引起国内大众的强烈关注。报道中,时年18岁的李雪,作为超生二胎,自出生起一直无法申报户口。18年来,李雪只能用姐姐的医保卡看病,用姐姐的借书证借书,作为姐姐的影子活着。没有户口,她不可能找到工作,不可能结婚生子,不可能到银行开账户,不可能到邮局寄、领汇款,不可能住旅店,不可能坐飞机,更不可能参与选举。对于李雪来说,没有户口,可能就没有一切。李雪有时会问:“世界上真的有李雪这个人吗?”
沈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代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共治下的革命根据地,也曾制定过多个宪法性法律文件,对公民“迁徙之自由”的权利也做了肯定,1949年之后,迁徙自由也曾一度进入了宪法。《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都明确规定:承认和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但在1975年,关于公民迁徙自由的法条,却从宪法中消失了,此后,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均未恢复。
“说到底,户口制度和迁徙自由是相悖的,户口就是为了把公民固定在某一区域,世界上只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三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实行严格的户籍管制制度。” “黑户”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承认其客观存在的群体,由于自出生起便不能享受正常公民的各项权利,黑户们的整体素质也普遍较低,并且日益成为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隐患。
今年6月,南京发生轰动全国的饿死两女童案件,案件中,两名孩子22岁的母亲乐燕,因长期沉溺于吸毒、打游戏机和上网,将两名幼童反锁于家中,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 最终导致两女孩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
悲剧的背后隐藏着另一个悲剧。根据法庭调查显示,两名女童是乐燕与男友李文斌在未婚同居状态下所生,乐燕本人也是非婚生子女。令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90后”的乐燕,不但是文盲,而且至今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16岁之前,乐燕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16岁之后就独立生活,长期在夜场、理发店等场所务工。乐燕12岁才开始上学,因为年龄大受歧视,直接跳到四年级,可上了一年还是辍学了。
“对这样一个21岁半的母亲,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母爱?她得到过母爱吗?我们能要求她有什么样的关爱?她得到过关爱吗?”乐燕的辩护律师说,“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没有受到过教育,与其谴责和惩罚这样一位母亲,不如去健全和完善有所欠缺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婚前性行为、与婚姻配偶以外的性行为以及妇女遭遇强暴,是产生非婚生子女的几项重点原因。在中国一些地区,为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需要提供孩子与父亲一方的亲子鉴定材料。据称,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夫妇,为了多生一胎而采取先离婚再生育的办法,逃避计划生育处罚。但结合一些妇女可能因被强暴等原因而无法找到孩子父亲的实际情况,这样的规定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
当黑户们在不被社会承认的环境中,渐渐长大并为人父母,“黑二代”的生活又会面临怎样的处境?南京两名饿死的女童,为社会提供了参考的样本。而在记者此次对非婚生黑户小杰的采访中,孩子口中突然说出的报复性话语,亦值得社会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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