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上调 最高涨12倍
原标题: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上调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 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非居民垃圾、二氧化硫等排污费标准。其中,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将按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费,与现行标准相比,最高上调12倍。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联合召开北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排污收费调整政策新闻发布会。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目前,本市非居民垃圾年产生量达到200万吨左右,是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分别是影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本市现行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收费标准分别是1999年和2003年制定的,垃圾收费是每吨25元,排污费基本上是每公斤不到1元。由于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条件10多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污染治理难度及治理成本不断加大。
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9-17倍,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16-20倍。收费标准过低,导致价格杠杆扭曲,对垃圾减量、污染减排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主动治理减排积极性不高,加剧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难度。
问现行排污费标准有哪些不足?
答:排污收费标准至今已执行了10年时间,排污收费标准已经远低于目前的治理成本,难以有效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难以对超标排放和违法偷排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过低阻碍了全市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进程。当前全市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雾霾天气,PM2.5污染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城市中下游河道水质普遍超标,客观上迫切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包括经济政策手段促进污染减排。
同时,现行排污收费标准难以对违法排放行为形成有力约束,一些企业甘愿冒着被抓的风险进行偷排,也不愿意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此外,排污收费标准过低最终导致“企业排污政府买单”。出现企业排污到环境,最终由政府买单来治理环境。
问谁来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
答:非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非居民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非居民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路、公路施工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
问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排污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不征收污水排污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谁需要缴纳排污费?
问调整是否会对
居民产生影响?
答:此次主要是对非居民的生活垃圾价格进行调整,针对的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人团体;经过调查,全市有32万个非居民单位。而普通居民不受这个价格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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