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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回应网友潍坊临朐某村粮田被强占建厂问题

2013年12月11日 16:32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作者:杨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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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同志简历| 给山东省省长留言

原标题: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回复网友7条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杨高宇)  昨日,山东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7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你好,郭省长,国庆期间我在滨莱高速莱芜段遭遇追尾事故,当时交警叫来拖车,把我的车拖到莱芜东收费站附近的高速公路停车场,短短36公里,居然强行收了我近两千块钱施救费,我稍微一提意见,停车场负责人就拒绝给我办理,当时已是下午五点多,我一个外地人只得被迫交钱提车。出了事故,作为当事人本来就非常难过,可是这些人还要趁火打劫,简直就是强盗土匪。那停车场负责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合法的收费单位,我想问一下,这种强盗行为是合法的吗?有没有人能管一管?当时我问了一下当地人,他们都说这个地方由来已久,是莱芜最黑的地方,一听说我的车在那,都说没个一两千块钱出不来,我当时还不信,以为朗朗乾坤会有这种不要脸的事?现在我信了。希望郭省长能够明察秋毫,不要再让这种强盗行为继续猖獗下去。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莱芜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莱芜市公安局针对徐*勇反映高速公路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就投诉人反映的事故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停车场情况以及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核查,认定该问题应由物价和国道205高速莱芜管理处负责进行调查处理,不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并已告知投诉人。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在东平县一百零八坊建筑群标段承建者,关于一百零八坊属于政府招商引资工程,整个建筑群主体已经完工已临近2年之久亦整体建筑群停工也已有2年之久。但始终依旧无一明确的解答。希望领导得以重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东平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由山东翼兴公司承建开发的东平生态水系工程水街节点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截止今日已完成市政设施分部,开发商住房已完成95%的主体工程。由于房产业市场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开发商资金链中断,已无力继续完成商住房装修等后续工作,导致该项目至今没有竣工交付。 东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了尽快破解目前的困境,县公用事业局帮助开发单位积极主动开拓各种渠道,进行引资盘活,现在有多家意向单位正在洽谈协商阶段,已有初步成效,努力争取尽快盘活该项目,顺利完成后续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们是山东省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西侯庙村村民,下面就青州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非法侵占我村农田的问题向您进行反映。 青州广发物流港是青州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建设的一个在建物流项目,于2013年8月29日奠基,地点位于309国道以北、长深高速以西、益羊铁路以东。据了解,青州广发物流港项目一期建设面积为300余亩,其中绝大部分土地是非法占用的我村农田,该项目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和建设手续,属于非法建设。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履行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农田,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我们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我们的全部收入来源于粮食和生姜的种植,青州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我们的耕地和农田,使我们这些普通村民直接面临巨大的生活困难,我们找过村干部和街办干部多次,一直没有合理的解释和解决办法。 我们全体村民期盼上级领导尽快为民做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取缔非法建设项目,还我们口粮田。 山东省青州市黄楼街办西侯庙村全体村民2013年10月17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青州市国土局、黄楼街道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为改善青州市的物流环境及基础条件,培育青州市物流产业,有效降低青州市经济发展的物流成本,青州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拟在黄楼街办侯庙西村(309国道北侧)建设青州市广发仓储物流项目。该宗地符合黄楼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北京鼎隆铭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青州市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该项目一期占地300多亩,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均需征收侯庙西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涉及100多户村民承包种植的口粮田及部分建筑物。 目前,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已审批,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经实地察看,建设方只是在宗地内开挖排水沟准备铺设地下排水管道,部分土地压平后准备修建道路,宗地上没有建筑物,也没有圈建院墙。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3年10月22日依法对青州市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将宗地内开挖的排水沟进行回填,将压平的土地恢复原貌。青州市广发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已停止继续建设的行为,将开挖的排水沟进行填埋,已将压平的土地恢复了种植条件,并承诺在没有依法取得用地手续之前不再动工建设。 下一步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协同黄楼街办加大对该地段的监管,切实杜绝未批先建行为的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于2013年10月16日因房屋被强拆向国家信访局进行了网上投诉,2013年12月4日朝阳街道办事处给我送达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调查书上说房屋位置偏僻,荒无人烟。房屋多处漏雨,坍塌,说我们提一些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过分要求,漫天要价,房屋内无任何实用价值的财产和家具。 我的房屋东临滨河大道150米,南面300米就是327国道,我邻居的楼房至今没有签订协议没有拆迁,里面还住着人,又怎能说是位置偏僻荒无人烟呢?说房屋多处漏雨,坍塌,我们拍有相片可以证明房子的原貌,我们没有提一些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过分要求,只是因为2009年在327国道拓宽拆迁时朝阳街道办事处与我们签订的赔偿协议款还有4万元没有赔付给我们。对被强拆的房屋,办事处没有提出补偿方案,我们也不知道到底具体补偿多少,又怎么会出现漫天要价呢?办事处已经承认是他们强拆的,说是党委统一行动,有录音为证。现在说成是新集拆迁公司。强拆时,没有人上门通知,现场还没有清理,那些毁损后的家具和东西有的还在废墟内,实地查看就辩出真假了。现在办事处说我们漫天要价,我们实难接受。肯请上级落实调查,还事实以真相。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新集子村隶属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村457户,共1396人。2011年8月该村启动旧村改造工作,目前还建楼房已建成,正等待分配。庞*文在新集子村拥有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165.13平方米。2011年, 庞*文委托该村前任书记庞*尧代签房屋补偿协议。签订协议后,庞*文迟迟没有腾空房子、交出钥匙。新集子拆迁指挥部多次做庞*文夫妇工作,督促其腾空房屋。但庞*文夫妇提一些不符合政策的过分要求,漫天要价。新集子村旧村改造拆迁扫尾时,庞*文房屋内所有东西都已搬运到朝阳街道老年公寓,不存在家中财产被严重毁坏的情况。尤*亮在新集村拥有房屋一套,建筑面积66.35平方米。该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常年无人居住,杂草丛生,多处漏雨、坍塌。拆迁工作组多次做尤*亮夫妇工作,但尤*亮夫妇提一些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过分要求导致未签订协议。 目前,新集子村还建楼房已建设完工,楼房分配方案已拟定,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做好相关安置补偿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2013年9月26日由朝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丁冬霞领队,新集村干部张如华,张桂梅带路,有街道下属单位和各村干部100多人组成的队伍,在既没有送达拆迁通知也没有口头告知的情况下,动用挖掘机,对所在房屋进行了强拆,房屋被推倒,家中财产全部被掩埋,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把家属强行押上车带往它地,受她的指使她的司机还动手打人致我受伤,有派出所笔录为证,至今没有处理。 房屋合法手续齐全,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所在房屋土地计划是商业开发,兴建别墅群。 期盼上级领导尽快为民做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处理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新集子村隶属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村457户,共1396人。2011年8月该村启动旧村改造工作,目前还建楼房已建成,正等待分配。庞*文在新集子村拥有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165.13平方米。2011年, 庞*文委托该村前任书记庞*尧代签房屋补偿协议。签订协议后,庞*文迟迟没有腾空房子、交出钥匙。新集子拆迁指挥部多次做庞*文夫妇工作,督促其腾空房屋。但庞*文夫妇提一些不符合政策的过分要求,漫天要价。新集子村旧村改造拆迁扫尾时,庞*文房屋内所有东西都已搬运到朝阳街道老年公寓,不存在家中财产被严重毁坏的情况。尤*亮在新集村拥有房屋一套,建筑面积66.35平方米。该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常年无人居住,杂草丛生,多处漏雨、坍塌。拆迁工作组多次做尤*亮夫妇工作,但尤*亮夫妇提一些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过分要求导致未签订协议。 目前,新集子村还建楼房已建设完工,楼房分配方案已拟定,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做好相关安置补偿工作。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 我是昌樂县朱刘街道拆迁户,我县在2009年修公路時的拆迁补偿费,被街辺办书记孙修讳截留。其手段是;不让评估单位给拆迁户看评估表,将大部分补偿费截留后,造个假表,发给拆迁户的是个假评估表复印件。(有街办发的表为证),表上什么落款都没有,任何人都可以打卬。此表合法吗?搬迁费全部截留!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昌乐县朱刘街道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09年修路时万庄社区拆迁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是由山东润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山东润泰评估公司给每户都出据了盖有该公司印章的评估明细表,反映发给拆迁户的是无任何落款的假评估表复印件的问题不属实。 反映街道书记截留其补偿款问题。您的房屋及附属物的当时评估总价值为201100元,但在拆迁过程中,您并没有全部拆迁完毕,已拆迁部分的附属物补偿款为148923.40元,已由您的妻子领取;未拆除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2176.60元,因附属物至今未拆除,万庄村委没有支给您。目前,该款项仍在万庄村委您的户头上挂帐,待您将未拆除的附属物彻底拆除完毕后,万庄村委会将剩余补偿款支付给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网民留言】

一、频繁停电造成居民不满。今年夏天酷暑季节,由于滨州市行管局施工管理不善,不到200米的电缆多达10余处被挖断,造成多达十几次的停电事故,有时甚至连续停电2、3天,居民酷热难耐、苦不堪言。十月一日国庆节假日,又因电缆漏电短路,造成2天停电事故,冰箱没电,买的节日食品全部坏掉,造成经济损失,看不了电视,晚上还要摸黑,让业主过了一个黑暗、憋气的节日。电业部门答复:“电缆已无修复的价值,建议行管局更换电缆。否则,明年雨暑季节,还会频繁停电”,可行管局以没钱更换为由,对此置之不理。 二:冬季就要来临,行管局把取暖费的收取和物业费捆绑,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因为对行管局服务和停电事情严重不满,居民一致抵制缴纳物业管理费,眼看居民要挨冻,请求省长关注一下民生疾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滨州市住建局,市行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停电问题。2012年,滨州市行管局在黄河小区热力管道改造过程中,对部分地方进行了开挖作业,部分地下电缆遭到损伤,改造完成后,协调供电公司对黄河小区地下电缆进行重新布置和修复,但由于供电公司在埋设时没有采用电缆沟、穿管等防护措施,加之今年7月份连续降雨,引发故障,造成小区个别居民楼停电。发生停电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积极协调电业公司人员,与维修人员一起坚守在维修现场,直至恢复正常供电。黄河小区物业早已实行市场化管理,更换电缆的费用财政不予负担,而是从业主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中提取解决或业主出资解决,但该小区居民并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且在业主集资方面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取暖费与物业费收费问题。为方便小区业主缴纳取暖费,今年的取暖费是滨州市鑫诚热力公司委托东吴物业公司代收。此时,正赶上收取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采取了同时收取的方式,这纯属企业行为。滨州市行管局了解情况后,已协调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妥善处理。另我们先是拨打来信人周*楼电话,显示此号码为外地且已停机。联系到周*楼本人,他说从没有向省长信箱写过信,他说虽然今年停过电,也听说过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收费问题,但他从未向任何部门反映过,并且他们家去年和今年暖气都很热。

 
[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鼎隆 省长 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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