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回应临朐网友反映粮田被强征等问题
【网民留言】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东夏村,是个城中村,小村,200多人。最近几年,村里土地陆续被征用,土地出租出让金和沿街房收益,每年几百万元。我要投诉的是,土地是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是大伙的;村里的钱,他们几个人说了算,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给谁就给谁,想不给谁就不给谁,想什么时候给就什么时候给,这合理吗?现在村里每人每年6000多元口粮钱,我是破产企业下岗职工,户口在家,没有;但类似我这种情况别人却有,厚亲薄比,这公平吗?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审计我村多年账目,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寿光市圣城街道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反映同为回社区居住的下岗职工,社区居委为他人发放居民口粮款而不为写信人发放问题。经查,您中专毕业后分配到青州钢厂工作,后因单位不景气下岗,下岗后写信人多次申请将户口迁入东夏社区,2006年3月,您的户口迁入东夏社区,户口性质为非农业。当时您承诺户口只挂靠本社区,不要求享受社区居民待遇。 随着形势的发展,迁回东夏社区的人增多,针对这一情况,2007年2 月7日晚,社区居委召开了由街道包村干部刘*三、孟*庚、社区居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及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参加的会议,研究了社区居民福利及生活补助款的发放问题。与会人员达成共识:下岗职工、退休职工等人员将户口迁回本社区后不自然是该社区村民自治组织成员,不享受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待遇。因您属回社区落户的非农业户口下岗职工,不是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故社区居委未给您发放口粮款。 针对您反映类似他这种情况有人发放口粮款问题,社区两委现已进行排查,经排查,该社区有两名居民与您情况类似。2013年10月14日,社区两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从10月15日开始该两人不再享受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员待遇。 反映东夏社区账目不公开问题。经查,自1996年开始,圣城街道实行村级财务“双待管”制度以来,每月的10号之前各村(社区)将上月收支账目到街办经管站审计报账,每月的15号前经管站工作人员将审计好的收支明细表打印后,张贴在村(社区)公开栏内,并拍照留存。因此,您反映东夏社区账目不公开问题不属实。 为此,圣城街道办事处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要求社区两委成员严格执行社区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经党员及议事会研究的会议决议要严格执行,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对不按要求执行社区相关制度、会议决议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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