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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三次经济普查2014年1月1日入户登记

2013年12月06日 06:57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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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由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东营市、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山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东营举行。

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登记时间点为2013年12月31日,今年为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经济普查能全面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清二、三产业规模、布局和结构,查实产业组织和发展状况,对于更好地把握改革发展全局,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侯欣元] 标签:经济 登记 年1月1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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