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12月实施:事故处理致堵可追责
原标题: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下月实施:事故处理慢 致堵可追责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统一纳入了适用范围,让今后免费公路的维护更有保障。此外,《条例》提出,今后主管部门由交通管理向交通服务的方式转变,公路事故处理不及时导致长时间拥堵,可依法处分直接负责人员。“来往高速公路不方便的地方只能走省道,近年来虽然集市规模在减少,但有些公路上的大集仍然存在,每到赶集时,堵车能堵好几里地。”很多市民都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
为了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条例》 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负责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公路路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针对很多地方沿路发展的布局,《条例》也明确提出,新建学校、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应在公路一侧进行,不得在两侧对应建设,并应当与公路建筑控制区保持规定的距离。已经在公路两侧建设的,不得再沿公路平行扩建,影响公路安全运行的,予以改造或迁移。
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道路拥堵等问题,《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公路巡逻检查,依法查处车辆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疏导交通,维护良好的公路通行秩序。《条例》还对违反义务性和禁止性条款均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导致公路长时间拥堵”,可直接追究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给以处分。(记者 孙姮)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