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无”精神病人不能自愿出院
原标题:济南精神病人出院难续:"三无"精神病人不能自愿出院
中国山东网11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张晓黎) 此前,本网记者以《济南一老人精神病院生活14年 无亲无故出院成难题》为题报道了张贞(化名)在精神病院生活多年,想出院无人认领的事情,日前,记者陪同李玉峰老人先后来到济南市历下区司里街派出所和济南市精神病院,与李玉峰老人一起咨询张贞女士的出院问题。
派出所:是否出院应由院方鉴定
李玉峰告诉记者,自己去年曾求助司里街派出所一位姓范的警官,希望他能把张贞从医院接出来,当时范警官说帮忙问问,并开玩笑地说“事成之后要请我吃喜糖”。记者和李玉峰在司里街派出所见到了范警官。
范警官称,张贞是三无人员,患上精神病后,2000年派出所联合民政部门将张贞送到济南市精神病院进行免费救助。“把她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如果派出所不出面,她可能无家可归甚至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由于李玉峰和住院部刘医师联系多次,刘医师曾到派出所找过他,希望派出所可以把人接出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对此,范警官表示病人能否出院应以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准,派出所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再说,假如病人真的可以出院,她已经无家可归,让她住在哪里呢?”
院方:三无精神病人由医院监护不能出院
随后记者和李玉峰来到济南市精神病院,由于记者到达时正值中午病人休息时间,记者没有采访到张贞,之前李玉峰一直联系的刘医师也不在医院,医院办公室的杨主任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杨主任称,由于之前刘医师为此事来找过他,他对这件事并不陌生。对于李玉峰说张贞的病已经好了的说法,杨主任说,精神病患者较难完全康复,一般只是暂时性康复,必须适当服药才能控制病情。
杨主任表示,张贞属于三无精神病人,三无精神病人与普通精神病人在出院问题上有很大差别。普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亲属,他们被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如果病人病情稳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亲属可以将病人领走。 “三无精神病人由精神病院、公安局、民政局、残联联合进行救助,精神病院为其提供免费的食宿及医疗。医院是他们的监护人,对他们负全部责任。刘医师之前说找派出所开证明病人就可以出院是不合理的,这件事和派出所没有关系。”
今年5月1日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中指出,除非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否则精神病人住院实施自愿原则。对此,杨主任说,《精神卫生法》中的规定比较宽泛,碰到具体情况还需要采取具体的解决方式。此外,条文中的“自愿原则”也主要针对普通精神病人,并且出院必须经监护人同意。
“如果老人家(指李玉峰)想和张贞交个朋友,我们欢迎他定期来院探望。”杨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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