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公开设定时间表 年底前全部开通官微
原标题:我省司法公开设定时间表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崔艳红)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到了很多改革内容,其中司法的公开和独立成为重要关注点之一。记者昨天从省高院获悉,山东已经针对裁判文书的公开、旁听制度的完善、庭审直播、执行信息的公开等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全力打造“阳光法院”,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参与到司法中来。
近日,山东省高院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全省法院着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逐步公开的“三大平台”建设。将案件立案、审理、结案过程中已经确定或者完成的各项流程节点和期间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信息系统,以备当事人和公众查询。法院将建立裁判文书公开网站或者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裁判文书公开栏目,经向当事人告知和法院审核后,依法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并逐级实现与上级法院裁判文书的链接;对不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允许当事人和公众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流程节点与期间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系统。
为确保三项公开的顺利推行,省法院制定了颇具保障性的“五项制度”。对于司法公开各项工作的推进,山东省高院还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了17个法院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从10月份开始,对于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省法院要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各中级法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要于今年年底前全部上网,基层法院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也要在互联网公布。全省各级法院在年底前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明年5月1日前全省法院要全部建立门户网站等。
山东省高院司法公开“五项制度”
1.旁听制度
各级法院将进一步简化旁听手续,只要公民提出申请,除了必要的身份登记和安全检查外,应当准许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
2.庭审直播
各级法院将加大庭审直播力度,选择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运用视频、音频、图文直播等方式,及时公开案件审判情况。
3.公开听证
对于开庭审理程序之外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事项的案件,人民法院将组织公开听证,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再审的案件、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执行案件中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司法赔偿案件、涉及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等。
4.陪审制度
通过加大选任力度、扩大参审范围,不断提高参审率。
5.民意沟通
如法院将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法院公开日等形式,多渠道听取群众呼声。
业内解读
两院人财物“独立”有利于经济环境更公平
此次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此举可使司法体系独立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对于当地的企业和外地的企业来说,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司法的独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有利于保证法律资源适用经济主体平等,表面上看是司法的独立,实际上是挖掘市场经济自由度,司法是保护市场经济良好运营的,对所有的经济主体都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应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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