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金维佳苑小区房产证与合同不符 车库变储藏室
齐鲁网11月16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有日照市民反映,他们在日照金维佳苑买房时购买了车库,可办房产证时却发现原来的车库竟然变成了储藏室,这是怎么回事呢?
家住日照金维佳苑的郑先生表示,自己是在2010年购买的这套房子,买房直接带的车库,合同上签的都是车库。
郑先生表示,为了停车方便,当时他以320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一间19平米的车库,并且与开发商签合同时,合同里也明确写明了购买的是车库,可当郑先生拿到自己的房产证时却发现,自己购买的车库变了样。合同上写的是车库,房产证上却写的储藏室。
在郑先生提供的房产证上,记者看到,在附记一栏里明确标明:储藏因层高不足2.2米,不计建筑面积,并没有提及有关车库的任何事项。
储藏室和车库价位能差一半,郑先生按照车库的钱交的,如今房产证上却变成了储藏室。
在金维佳苑小区内,记者看到,许多业主都遇到了和郑先生同样的遭遇,对于开发商这样的做法,他们表示非常不能理解,应该把差价退给业主,要不就把房产证上的储藏室改成车库。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和业主们来到了小区开发商日照维克公司,对于业主们的质疑,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开发商工作人员:“层高不足两米二,超过2米2算车库。”
既然作为车库使用,为什么房产证不注明是车库呢?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具体的情况他也不太清楚。
开发商:规划设计为储藏室作为车库使用
随后,记者和业主们来到了日照市房管局,向房管局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情况。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办理房产证时都是严格按照开放商当时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如果当时设计时是储藏室,那在房产证上肯定体现的就是储藏室。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还表示,虽然业主当时和开放商签合同时,写明了是购买车库,但是业主们当时应该向开发商索要规划设计图,查看他们当时规划设计时是不是车库。如果规划设计不是车库,签合同是车库,交房时不是车库,可以通过法律手段。
随后,记者再次和业主们来到了日照维克公司,希望查看当时的规划设计图。公司的一位安经理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当时规划的时候就是储藏室,但是有一部分层高具备条件可以作为车库使用,但是后期到房管局确权的时候,房子层高低于2米2,只能作为储藏室就统一确权。
安经理表示,他们当时规划设计时确实是按储藏室设计的,不过把层高设计为了2.1米,作为车库使用,出售给了业主,但是这一情况他们当时并没有和业主说明。作为车库使用的储藏室当时没有标注清楚,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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