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杜绝粗暴破坏
原标题:山东将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杜绝粗暴破坏
齐鲁网济南11月14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发布了全国第七批和山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情况,通报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进展和全省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他透露,将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避免了在基本建设中,特别是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文物被盲目、粗暴破坏。
与2009年之前相比,我省省内“国保”和“省保”单位数量又增长近一倍。谢治秀介绍,从1961年至2006年,国家先后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省有101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列其中;1997年以来,山东省先后三次公布了68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3月,山东省95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合并项目单位进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总数达到了196处。今年10月,山东省政府公布了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60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293处。
“此前,仅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公布,在城乡区域建设与其他基本建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矛盾。”谢治秀指出,本次文保单位的公布,我省有一个显着的不同,就是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同步进行”。
为了说明“同步划定”的重要性,谢治秀还向记者们讲述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德国人建设胶济铁路时,在淄博附近“抖”了一个弯,绕路避开了附近的临淄齐国古城。2008年,山东想要建一条内陆直线到达青岛的快速通道,在同样的地方遇到了问题。“公共交通投资动辄1个多亿,但是古城一旦破坏,不可修复。”谢治秀回忆,当时“工作非常难做,一天被叫去好几次。”不过,文物部门还是“顶住了压力”,最终方案绕开了齐国古城。
今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这次,山东一改过去保护单位公布后保护范围划定滞后的弊端,两项工作同步进行,使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环境更加完整,保护工作于法有据。
“也就是说保护单位公布了,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也相应的公布了,这其中牵涉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好处是更好地适应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效地避免了在基本建设中特别是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文物被盲目、粗暴破坏。”谢治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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