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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事业单位登记信息下月起可查 不得私自修改

2013年11月06日 15:35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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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事业单位登记信息下月起可查 不得私自修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日前,省编办下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从今年12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查询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的登记信息、公告情况和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二类:第一类是由监督管理机构公开过的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是否已在本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第二类是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信息。主要包括设立登记日期、变更登记结果、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按照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相关信息,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其合法利用目的的,应当予以提供。查询第一类信息分现场和信函查询两种方式,查询第二类信息仅限现场查询。查询的信息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依法经有关部门确认不能予以公开的,或者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等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查询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查询人应当保持档案的完整,不得在档案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复印、拍摄等;不得超越所申请的查询目的使用登记管理信息。不得利用获得的信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布、泄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内容。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管理信息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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