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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嫌犯:我不构成故意杀人(图)

2013年11月04日 16:46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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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原标题:法院开审吉星鹏杀妻案吉星鹏:我不构成故意杀人(图)

人民网南京11月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下午14点30分,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星鹏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法庭上,吉星鹏称,自己属于自首,并称:“我认为我不构成故意杀人。”

2013年4月,南京某小区发生命案,时年24岁的吉星鹏与90后妻子小祁发生激烈争吵,将小祁砍死,留下了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这起命案迅速引发了社会关注。据悉,吉星鹏生于1989年8月20日,高中文化,被羁押前是南京某公司销售经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吉星鹏于2013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

在庭审中,吉星鹏称:“我认为我不是被抓获的,我认为我是自首的。我认为我不构成故意杀人。”

起诉书称,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是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吉星鹏实施犯罪行为期间,其父亲拨打110电话报警,吉星鹏随后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京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介绍,案件受到媒体关注,近百名群众包括记者在现场旁听此案的审判。        

 
[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南京 不构成 吉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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