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质监11月起取消垂直管理 与食药监统筹改革
原标题:山东省工商质监11月起取消垂直管理
29日,山东省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将采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与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的方式进行改革。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在11月上旬调整到位。
在此次山东省实施的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将把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资产、债务、非税收入和财务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
据了解,1998年我国开始在省以下的质监、工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脱离地方政府的管理序列,直接由省级甚至中央主管部门统筹,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避免地方政府干预行政执法。
这一管理模式在2009年受到挑战。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出台,规定地方政府需要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但工商、质监部门继续实行垂直管理,使得地方政府与工商、质监部门之间权力不清、责任不明,不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与协调,这是国家取消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主要原因。此次会议表示,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会议指出,11月上旬要确保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市县和市辖区工商、质监部门都要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工商、质监由垂直管理变为分级管理后,地方保护主义会否“再度萌芽”成为此次改革关注的热点。此次会议明确,体制调整后,市、县(市、区)政府要保持工商、质监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其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地方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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